繼2月11日,營口市出臺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11項政策後,2月15日,營口再次出臺政策,以進一步減輕疫情對全市中小微企業的影響,幫助中小微企業共度難關,復工達産。
政策包括嚴格開復工管理、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加強金融支持、減輕企業負擔、促進穩崗就業、加強綜合保障六個方面,共20項措施。其中,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和減輕企業負擔兩項,尤為引人關注。
在財政支持方面,營口對市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企業貸款,市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75%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於因防控疫情需要而擴大産能或實施技術改造的企業,對其新增設備投資部分,給予10%財政補貼;對於從事服裝生産等關聯行業在防控疫情中臨時轉産防護用品的企業,對其車間升級改造及新增設備産生的費用,給予15%財政補貼,上述補貼均不超過300萬元;對相關企業和“三農”企業,鼓勵國有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至1%及以下,市財政給予一定的保費補貼;對已納入全省再擔保體系的再擔保合作機構,根據實際發生申報備案及代償,將市級風險補償比例由10%提升至15%;在科技計劃中列支專項,全力支持相關企業、醫療機構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開展防控技術應急科研攻關,對直接或間接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導致不能按期結題,以及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開展的科研項目,可以延期結題。
在企業減負方面,營口對不能按期繳納水費、電費、燃氣費的相關企業,由企業向主管單位申請,經批准後延期繳納,最長不超過3個月。對通過評估定價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因疫情影響停業的中小企業,房租免收2個月,每戶企業減免限額10萬元以內;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孵化器、創業基地等載體,優先給予政策扶持。向旅行社暫退部分旅遊服務品質保證金,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暫退保證金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如數交還。對相關企業,未及時歸還市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直投部分産生的股利,視情況予以部分或全部免除。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政策支持對象為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遇到困難和參與防疫物資生産的相關中小微企業,執行期暫定為自發佈之日起3個月。(記者 徐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