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市市場監管局2月20日傳出消息,結合目前丹東市企業實際情況, 丹東市場監管系統決定出臺以下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助推企業復工復産。
實行登記“網上辦理”。企業可採取“網上辦、寄遞辦、預約辦”等方式,辦理設立、變更、登出登記業務。對提交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辦企業和疫情防控期間增加生産防疫用品經營項目的企業,登記註冊時間壓縮至1天以內。
實行應急審批。對生産防疫用品企業執行“告知承諾”審批,企業即到即辦,現場核查待疫情解除後補充實施。對生産企業轉産生産隔離衣等應急物資的,實行應急審批,認可企業部分自檢報告。對符合備案條件的現場確認後,立即辦理第一類醫療器械産品備案和生産備案手續。
優化行政許可流程。依據食品安全風險分級情況,對申請生活必需品的低風險糧食加工品生産許可試點實行告知承諾制,對符合條件的實施“先證後查”。對於申請生産許可的企業,需要現場核查的,疫情期間受理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
適當延長行政許可期限。對企業因在疫情防控期間不能及時辦理登記註冊業務的,提交申請材料相關期限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後一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時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換證的,可先為企業出具許可證延期説明,方便企業辦理其他業務,待疫情解除後再行提交延期申請。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時完成換證的特種設備生産單位及充裝單位,可辦理許可證延期。鼓勵符合條件的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採用自我聲明承諾的方式免評審換證。 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申請辦理檢驗檢測機構復查換證的,可以延期至疫情解除後辦理,證書有效期延長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
延長健康證明有效期限。食品生産經營企業、藥品零售企業、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從業人員所持健康證明在我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Ι級響應後有效期屆滿,暫時無法重新進行健康檢查的,其健康證明有效期延長至疫情結束後60日內。
簡化特種設備書面告知工作流程。實行不見面告知,採取遼寧特種設備監管平臺網上告知。監察機構接到告知書後要認真審查並及時向施工單位反饋審查結果,對兩天內不反饋的視為審查無問題。檢驗單位不得因監察機構未在告知書上簽字蓋章而拒檢。
簡化部分資質認定許可事項審批。暫停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現場評審工作,採取專家文審、後續評審、告知承諾等方式進行, 現場評審待疫情解除後適時補充實施。
開通企業計量檢定“綠色通道”。企業可將檢定需求信息以電子郵件形式報送至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先行檢定,待疫情結束後一個月內到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補齊備案材料。適當延長企業最高計量標準有效期,對到期的有關計量標準器具,經所在單位自行核查滿足相關技術要求,可適當延長有效期。
支持企業網上辦理動産抵押登記。實行動産抵押登記業務在線申請、審核、公示、查詢“一網通”辦理。申請人只需在全國市場監管動産抵押登記業務系統上提交《動産抵押登記書》《動産抵押登記變更書》《動産抵押登記登出書》;抵押人、抵押權人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文件;抵押合同雙方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掃描件或圖片,即可在網上完成動産抵押設立、變更和登出登記。
提升檢驗檢測服務效率。市場監管事務服務中心所屬檢驗檢測機構,與市消協12315熱線聯席,開通網上、微信、電話和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業務諮詢和辦理,簡化業務受理、報告發放和交納檢驗檢測費程式。與企業共建共享實驗室,為企業新産品研發提供技術支持,優先保障疫情防控相關産品檢驗檢測,快速出具檢驗檢測報告,免費郵寄檢驗報告和發票。
強化知識産權服務。對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專利申請、商標註冊,依請求優先審查辦理。支持企業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建立知識産權質押登記綠色通道,支持企業快速融資和續貸,緩解資金困難。對復工復産企業辦理專利、商標、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事務,因受疫情影響超出相關期限的,依法給予期限中止、順延,以及請求恢複權利等便利化救濟政策措施。
支持企業申辦第二類醫療器械産品註冊和生産許可。協調省局為生産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産企業開通註冊許可“綠色通道”,指導醫療器械生産企業完善審批手續,儘快通過樣品檢驗、資料審核、現場核查,提升丹東市醫用防護類企業生産規模。
實行年報公示“激活”和信用修復“容缺”。通過公告、自媒體、信函、短信、電話等實行全覆蓋式提示告知,激活更多企業投入生産經營,避免信用受損。對暫時失聯企業,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對因未年報公示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只要存續經營、補報公示年報,簡便申請程式,直接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對其他申請信用修復情形的企業,全程線上辦理。涉及住所核查等實地檢查的,由企業書面承諾書代替實地檢查。涉及疫情防控物資和群眾生活資料供給保障等重點企業的,實行專人全過程指導,快速完成信用修復。
加強市場監管力度。加強價格監管,嚴查各類涉企亂收費行為,減輕企業復工復産負擔。嚴厲打擊口罩等防控物資生産領域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保障復工復産企業對防控物資的需求;加強對復工復産企業商標權、專利權保護力度,嚴厲打擊倣冒知名産品名稱、包裝等侵權行為,鼓勵企業樹立自己的品牌,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限制競爭、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為企業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合理安排涉企執法檢查計劃,減少檢查次數,切實減輕企業負擔。規範執法檢查行為,不干擾企業正常生産經營秩序。開展理性、柔性執法方式,杜絕選擇式執法,合理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對違法行為輕微且主動改正的,採用行政指導、行政告誡等柔性的執法手段,引導企業規範經營。
開展“幹部對接企業”諮詢服務活動。通過新聞媒體、網絡、微信公眾號等媒介發佈市場監管主要業務部門諮詢電話等相關信息,方便企業業務諮詢。梳理企業存在問題,對屬於市場監管部門工作職責問題,立即研究解決。對不屬於市場監管部門工作職責問題,統一匯總反饋政府相關部門解決。(記者 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