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如果發現鞍山有人私藏槍支彈藥或爆炸物品等違法犯罪,請第一時間撥打0412-110或0412-8777110向警方舉報,對查證屬實線索和查破涉爆涉槍重大案件,警方給予舉報人最高5萬元獎勵。”3月20日,鞍山市公安局向社會公佈了鞍山市群眾舉報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獎勵標準。
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嚴厲打擊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活動,積極鼓勵人民群眾檢舉揭發犯罪線索,根據《全市公安機關“2020鋼鋒利劍3號行動”暨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依據《遼寧省群眾舉報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獎勵標準》,鞍山市公安局特製定了獎勵標準。
據介紹,如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繳炸藥或者黑火藥、煙火劑,雷管,導火索、導爆索或者手榴彈、地雷,“二氧化碳致裂器”等爆炸裝置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 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繳軍用槍、獵槍、小口徑槍、火藥槍、仿製槍、自製槍、改制槍或者氣槍,軍用子彈、民用子彈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收繳倣真槍、管制刀具、弩或者查破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視情給予舉報有功人員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獎勵。
此外,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破涉爆涉槍重大案件或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窩點的,給予舉報有功人員3大獎勵。獎勵如下:
對查破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等重大案件的人員,視情給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獎勵。
對幫助破獲持槍傷害、殺人、搶劫、綁架、強姦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人員,視情給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獎勵。
對幫助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劇毒、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窩點的人員,視情給予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獎勵。
鞍山警方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涉槍、涉爆、涉刀違法犯罪線索,舉報電話為0412-110或0412-8777110。(文 王蘭 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