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為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進一步加強調解與訴訟的銜接配合,充分發揮律師在化解矛盾糾紛中的積極作用,5月15日,鞍山中院舉行了律師調解工作室啟用暨律師調解員聘書頒發儀式。鞍山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曹允志,中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趙毓,市司法局副局長王琳凱、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成守印等出席儀式。
2019年以來,鞍山中院與鞍山司法局、鞍山律師協會積極配合協作,在全省先期開展了律師調解試點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為在全市廣泛推廣律師調解工作,按照省法院關於開展律師調解工作的部署,市中院與市司法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於開展律師調解工作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並對律師調解員進行了重新選定與增補。
會上,鞍山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成守印宣讀了《實施細則》,並宣佈律師調解員名冊。《實施細則》明確,在全市法院、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律師協會和律師事務所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受理當事人申請、行政機關移送的糾紛及法院移送的委派調解或委託調解的案件,由律師調解員主持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司法確認,或申請撤訴、申請製作民事調解書。
頒發聘書後,律師陳秋實代表全體受聘律師表示,一定努力發揮律師在預防和處置糾紛中的專業優勢、職業優勢和實踐優勢,有效節約司法資源和訴訟成本,使爭議解決更加快捷有效。
律師調解員聘書頒發儀式現場 攝影 路洪
王琳凱對受聘律師提出三點要求和希望:一要堅持律師調解工作屬性,增強律師調解的生命力;二要完善律師調解工作機制,增強律師調解的公信力;三是要發揮律師調解工作作用,提升律師調解的發展力。
曹允志在講話中強調,開展多元解紛工作是落實最高法院及省法院“兩個一站式”建設的重要部署。律師參與糾紛調解具有專業化、職業化優勢,具有促進矛盾糾紛化解的現實意義。受聘律師擔負著重要的職業使命和社會責任,希望受聘律師與法院工作人員共同努力,深入推進多元解紛各項工作,最大程度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途徑及低成本、高效率解決糾紛的需求,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文 路洪 張語桐 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