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修訂《大連市環境保護條例》後,大連市今年在生態文明制度建設領域再度發力。近日,《大連市海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在大連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條例》共7章59條。《條例》進一步明晰了海洋環境保護條例的調整對象,對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主體責任進行具體規定;對制定海洋環境保護規劃,確立“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分區管控制度和措施等進行規範。
在生態保護方面,《條例》將治理養殖污染作為控制面源污染、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一項重要內容,規定了畜禽養殖管控、海水養殖管控的約束措施。為促進海洋牧場發展,《條例》對人工魚礁建設及管理進行了規範。
在對海岸帶的保護上,明確要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制度。退縮線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建築物及構築物,已建成的應當逐步調整至線外;除國家重大項目外,禁止圍填海。
根據渤海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的要求,《條例》強化了陸海污染的聯防聯控措施,從入海排污口管理、排海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臨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方面對陸源污染物防治進行全面規範。
在法律責任上,《條例》明確了9條罰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堅持法治統一的前提下,加大處罰力度,提高處罰額度。如向濱海沙灘傾倒、拋撒、堆放建築垃圾,對工程施工單位最高處以100萬元罰款。(記者 楊少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