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50條土地新政助力脫貧攻堅
今年,是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之年,也是打贏精準脫貧攻堅戰的決勝之年。近日,省自然資源廳下發助力鄉村振興、脫貧攻堅的若干政策,針對自然資源領域涉及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的20個方面,出臺了50條具體政策措施,以通過最大限度釋放政策效能,充分發揮自然資源要素保障作用,為鄉村振興和脫貧攻堅提供有力支持。
據介紹,此次出臺的政策著重突出三大方面。
首先是政策創新,主要集中在優化鄉村佈局、補齊公共設施短板、推進基礎設施和促進數字鄉村建設上,採用新辦法解決新問題。明確要探索規劃“留白”機制,提出新編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安排不少於10%的建設用地指標,村莊規劃中預留不超過5%的建設用地機動指標,用於農村公共公益設施、鄉村文旅設施及新産業、新業態等項目,並進一步保障醫療防疫、應急避難、環境衛生等基礎公共設施用地。
其次是政策傾斜,主要針對脫貧攻堅、“飛地經濟”、設施農業、旅遊業、礦山生態修復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文件明確優先安排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建設用地指標;支持各地將“增存掛鉤”騰退指標、“增減掛鉤”週轉指標優先用於飛地經濟園區;支持設施農業用地,直接用於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産養殖的設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種植設施不破壞耕地耕作層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農田;支持返鄉入鄉創業人員從事新産業新業態發展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可依法通過承包經營流轉的方式,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農用地、未利用地,從事與旅遊相關的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産。
第三是政策細化,主要針對耕地保護、養老、教育等方面,文件明確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於發展鄉村産業,積極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依法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保障教育用地,對鄉鎮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鄉鎮公辦中心幼兒園等非營利性教育用地,可以依法按劃撥方式供應土地,也可以依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對營利性民辦學校按相應政策供給土地。(張晟南 記者 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