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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縣誌》:一部用20年修成的志書

2018-10-22 10:16:13  |  來源:長春晚報  |  編輯:田東艷   |  責編:劉徵宇

《長春縣誌》:一部用20年修成的志書

 《長春縣誌》封面。

      長春晚報10月22日訊(記者 趙娟 通訊員 楊洪友):今天的人們了解長春歷史,最詳細權威的史料莫過於《長春縣誌》了,而這部書的編修時間相對較晚,它自1921年開始著手,到1941年刊印,歷時20年。僅修成志稿,前後就經歷四任縣知事。那麼,在這部志書編修刊印的背後,有哪些鮮為人知的細節呢?

  兩任知事倡修縣誌 乃成初稿

  1800年,清朝設立長春廳,1825年,長春廳治衙署移建到寬城子。到20世紀20年代,長春縣人口就達到了六十萬人左右。當時的長春交通便利,經濟、文化教育事業日益發達,在這種情況下,修志一事開始被重視。最早著手這件事的就是林世瀚。林世瀚,在清末曾任濱江廳同知,來到長春之前是雙陽縣知事。1920年3月,林世瀚出任長春縣知事後,曾提出要編纂縣誌,但當時既缺編纂人才,也沒有經費,他本人也在第二年九月就離開長春。因此,這次縣誌編修工作只能“未成而止”,但作為一個開始,當時也得到了一些調查資料,為以後修志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林世瀚的續任者是啟彬,啟彬曾在吉長道署當過外交科長,這次算是回故地任職。在修志工作上,啟彬要比林世瀚走得更遠,他下了大力氣,搭建起修志的班子,延聘了修志人員,這些人員,包括主校人員2名、編輯1人、調查員2人。其中最重要的崗位編輯,為前清廩生孫述唐。調查員還開展了調查和資料收集工作,比如西夾荒抗丈、義和團運動等原來不見於官方檔案的,都得以記錄下來。遺憾的是,這次修志,最後因為“調查多有缺漏,編纂亦有未詳”,所撥請的經費全部用光,修志工作被迫停止。但已形成的5萬多字的書稿,分為“建置門、疆域門、鄉閭門、學校門”等14個門類,內容和體例已基本完備,初具志書規模。後來這個書稿被命名為《長春縣誌初稿》,成為《長春縣誌》的雛形。

  兩任縣知事前後接續 終成志稿

  1925年前後,東北各地掀起修志高潮。在吉林省甚至長春原來下轄的農安縣都開始著手志書。這種大形勢下,1927年7月18日,時任長春縣知事的張書翰,以原有“縣誌殊欠完備”為由,又給吉林省長公署打了報告,擬請重修縣誌,還提出由自治款下撥大洋1689元,作為經費。這份申請得到批准。1927年8月20日,長春縣誌書局成立,由長春縣教育局長吳長春兼任志書局局長,聘請趙述雲、孫述堂為正副編纂,馬金鏞、趙鴻聲等為調查員。為節省經費,借用了位於教育局後院的長春教育會會場,作為辦公地點,也就是原來的李金鏞祠堂。

  自古以來,能成為志書編纂的人,都是該地的碩學鴻儒。而趙述雲、孫述堂兩人能成為正副編纂,應該在當時的長春很有影響,但我們能查到的他們二人的相關資料寥寥無幾,只知道趙述雲畢業于吉長道立中學,後來是長春警察廳一等科員。而孫述唐為前清的廩生,《長春縣誌》曾收錄了他在清光緒三十四年寫下的《宋張氏貞孝坊碑文》,能看出其擅于敘述,文采飛揚。1911年,他成為長春府勸學所的視學,是當時主管長春府教育工作的第二號人物;1922年,啟彬開始修志時,他又是唯一的編輯者,可見其在當時長春的文化和教育界還是很有權威的。

  由於原來已有一個志稿,因此從張書翰到吳長春,都認為難度不大,於是將修志時限定為6個月,最多可再延長2個月。但實際操作起來,才發現困難重重。一開始,就因為“委用員司及啟用鈐記,久延未定”,名不正則言不順,沒法開展工作。11月17日,縣誌局鈐記才下發,到了月末,縣誌局才發出公函,要求各機關上報相關資料;還通告四鄉,徵集與長春有關的著述、史籍,以及掌故秩聞,並派人開展資料調查。至此,長春歷史上的第三次修志工程,就正式啟動了,但用時竟達2年6個月,大大超過預期。之所以拖延這麼長時間,長春縣長馬仲元曾解釋説:一是對品質的追求;二是因為1700元經費太少了,因此不能早日完成。他還抱怨説“吉林縣著手創修,編寫預算一萬二千余元,如與長春縣誌比較,未免懸殊”,其言語裏是滿滿的“羨慕嫉妒”。

  其實,縣長解釋的原因只是一個方面,吳長春給出的根本原因,是由於編纂人員不斷變更,調查困難。一方面,當時的各機構根本就不重視修志工作。通過檔案與《長春縣誌》做比較,可以看出各機構呈報的資料要麼不報,要麼或是錯誤,或極為簡略,完全是一副應付的態度。比如,長春審判廳的8任審判長任職時間,幾乎都是錯的。另一方面,當時長春下屬5個區,兩個調查員根本就不夠。後來又“延攬各界淹通人士以及城區職教教員等擔任採訪”。從《長春縣誌》所錄職名錶看,最後調查員多達22人。這些人多是各鄉區學校校長,他們沒有工資,是義務性服務,他們的確為最後的《長春縣誌》成稿做出了貢獻。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正副編纂的更換。1929年1月,編纂趙述雲離開長春,需要趕緊聘相關人員接續,這時,張書翰就注意到了正在長春的著名東北史研究專家金毓黼。

  當時的金毓黼追隨吉長道尹孫其昌,在道尹公署任總務科科長和長春商埠電燈廠廠長。從金毓黼先生的《靜晤室日記》中可以看出,金毓黼和張書翰私交甚密,兩人經常互訪,宴飲閒談。早在1928年七八月,金毓黼就參與到縣誌的編修工作,撰寫了“疆域、天候、沿革、城鎮”等部分,這些也成為縣誌中的經典。1929年1月19日,張書翰向金毓黼正式發出“聘金靜庵任長春縣誌局正編纂”的信函,説金毓黼“學識淵博,洞悉掌故,特函聘為正編纂”。偽滿時刊印的《長春縣誌》序言説,金毓黼由縣知事長馬仲援聘任的,是錯記了此事。此外,副編纂孫述堂因病去世,長春警察廳秘書王肇宸被聘為副編纂。

  就在張書翰發出聘任函十幾天后,他就調離長春,升任延吉道尹,由馬仲援接任了長春縣知事。不久東三省改旗易幟,吉長道尹一職奉命裁撤,金毓黼在3月14日就奉調前往奉天總司令部。但就這次縣誌局機構調整,還是讓修志進程大大加快,再加上馬仲援也對縣誌編輯工作很是支持,大約在這年的七八月份,就基本完成志稿。根據檔案記載,1930年4月,《長春縣誌》“始行完全脫稿”,這其中應該補充了東北易幟後長春機構改革情況,比如裁撤吉長道,設立市政籌備處、警察、司法等變化等等。

  從現存的《長春縣誌資料》可以看出,編纂者對志稿的修改極為精心,字斟句酌,志書品質很高。4月份,志書成稿後,即“送遼寧請人訂正”。根據檔案記載推斷,此次志稿訂正返還到長春的時間,最晚是1931年2月份,這時距林世瀚的首倡修志,已過去10年。

  報省審核 貽誤刊印良機

  1931年2月,長春縣誌局局長吳長春給長春縣長馬仲援打報告説,既然志稿已修訂返還,就應進行刊印。吳長春還與位於當時省會吉林的吉林永衡印書局接洽了印刷裝訂事項,並請袁鳴九在吉林市就近校對。為了印製這部縣誌,永衡印書局還做了詳細的預算,包括每套六本,用中國美大仁毛邊紙,套色地圖,每套計六張;書套深藍色毛月市布等。在印數上,給出200冊、300冊和500冊三種方案。4月1日,吉林省政府和民政廳批准了長春縣政府印製200冊的報請,每部合永洋七元七毛二分。

  按正常的程式,這部縣誌就可以印製了。長春縣長馬仲援隨後又提出,書稿要送省“查核後再為付印”。於是長春縣誌局又“將縣誌稿及目錄凡例分別裝訂成帙”,其中“縣誌目錄凡例一本;縣誌稿十四卷,計訂十二本”。隨後吉林省民政廳奉省長令,對《長春縣誌》書稿進行審核。民政廳認為“該志稿內容尚屬平妥,惟嫌考據過繁,而于現今天事實之紀載轉嫌疏略,似應飭其再就考古方面刪繁就簡,將現今各項改革事宜搜輯加詳,俾期完善。如自治一項……完全漏列,亟宜調查增補”;“志余門內引證南滿各節,無關記載,並可全行刪除”。吉林省長公署下發的志書修改文件為7月15日。長春縣誌書局根據上級指令“正擬聘請妥人,從事刪訂間,未幾而九一八事變,此事逐至停辦”這部書稿就“寄交市立圖書館保管”。可以説,馬仲援此次呈核,讓這部志書喪失了最好的面世機會,留下了歷史性的遺憾。

  偽長春縣長刪訂刊印 讓縣誌承載了殖民印記

  偽滿洲國建立後,偽政權為了標榜政權的合法性,要求各縣呈報或編修縣誌。1933年4月和5月,時任偽滿洲國長春縣教育局長的張硯田兩次提出,將已有的志稿付印,被偽長春縣長以“關係重大,非倉猝所能辦理”而否決。幾個月後,長春市立圖書館將這部書稿返還給了長春縣教育局。1939年,日本人岡田出任偽長春副縣長後,也張羅刊印這部志稿,還要求偽長春縣公署庶務科文書股長劉貴璋“剋期整理”,但一年後,他就調離長春。日本人瀧本實春接任後,再次決定對該書進行刊印。日本人之所以如此決定,表面上是讓“後之著作家、研究本縣事跡者按圖索驥”,實際上偽長春縣長劉允升在序言中已經坦露心跡,即長春已經成為偽滿首都,“畿輔之區,迴廊之地,而文獻闕如,如相關面善,何以永垂無窮?”説白了,就是要偽滿洲國傳承歷史,以至永久。

  當然,為了掩蓋日本人的罪行,日本人不可能將這本志記原樣付印。在瀧本實春的指使下,劉貴璋和教育科長徐溥等人執筆,對原志書進行刪改。 刪除的內容,主要是日本勢力在長春對中國主權侵佔的記載,比如説到南滿鐵路,“至民國四年,日人承我國多事,改期九十九年,迫我承認……視為永久殖民地”等能針刺到日本人、體現日本人蠻橫無理的大量語言被刪除掉。而增加的部分,最為明顯的就是增加了第四卷自治項下的“縣政”。一是其中竟出現了“新京市”字樣;二是所收錄長春“各區公所組織表”,成本時間為民國二十年八月(1931年8月),而前文已説過,定稿時間為1930年4月。雖然吉林省長公署要求修改,但長春志書局正準備刪訂,九一八事變就爆發了。很顯然,這部分內容也不是九一八事變前加上的。而對於這些篡增,劉貴璋是不承認的,他竟在序言中説“曷何有所損,至貽續貂之譏”。正如于涇先生所説,“做偽不利索”“如罪犯留下指紋”。

  1941年,《長春縣誌》由長春城內福文印書局印製,共100函,每函分訂六冊,終於面世,這也就是現在我們所能看到的《長春縣誌》。這時距志書成稿又過去10年。這部志書的特殊性,在於它成書於民國,而又于偽滿刊印,印製前的刪增篡改,又加入日偽統治者的思想意志,所以這部書不僅記載了歷史,也成為日本在東北十四年殖民史的見證者,因而具有雙重意義。可以説,《長春縣誌》經過20年,才得到面世,命運多舛,它能流傳下來,實為長春歷史的幸事。

  在 1927年的修志過程中,有一部分調查所得資料、部分志書底稿,以及還有未被採用的材料,被命名為《長春縣誌資料》,包括啟彬的那本《長春縣誌初稿》,由早期在長春縣政府工作過的包桂馨收存,後捐給吉大圖書館,為我們研究長春史和《長春縣誌》留下極為珍貴的資料。于涇老師有幸聆聽包先生對歷史的敘述,並將其記錄傳承下來。如今,我們只能通過檔案文獻,來梳理這段歷史,努力地還原這段歷史,以此來銘記趙述雲、孫述堂、金毓黼、王肇宸等諸位編纂者,以及包、于兩位先生對相關資料保留的歷史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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