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7月11日訊(記者 海濤):10日,記者從吉林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汪清縣人民檢察院在排查公益訴訟案件線索過程中,發現垃圾儲量多達50萬立方米的汪清縣老垃圾場存在環境污染問題,遂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
據了解,汪清縣老垃圾場北側為大汪清河,垃圾填埋區距離大汪清河不到50米。該垃圾場自1998年開始使用以來,作為汪清縣城唯一的居民生活垃圾填埋處理場,堆放的所有垃圾未經無害化處理,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該垃圾場自1998年開始投入使用,10多年來,沒有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進行建設,也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在沒有任何環保措施情況下,填埋垃圾面積達2.2公頃,垃圾儲量多達50萬立方米。
2017年5月23日,汪清縣人民檢察院向汪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時發出延汪檢行公建(2017)7號檢察建議書,建議該局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停止該垃圾場對周邊環境的污染。
汪清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到檢察建議後,立即委託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作出《汪清縣存量垃圾篩分資源化處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啟動施工。目前,汪清縣存量垃圾篩分資源化處理已完成倒運篩分工作,清理平整篩分場地和綠化工作即將完成,預計今年7月底完成全部建設任務。工程結束後,老垃圾場污染環境問題將徹底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