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長春首家汽車4S店 率先啟用《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
客戶使用《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簽約。何少梅 攝
長春晚報11月5日訊(記者 何少梅):4日9時30分許,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一汽紅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來到長春金山紅旗體驗中心,詳細了解一線銷售顧問在接待購車客戶時對《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講解及使用情況,並參與了紅旗品牌客戶的交車儀式。到訪期間,展廳內正在洽談和簽約的客戶紛紛表示對該4S店在經營中使用《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簽約表示滿意。
10月29日,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長春市商務局和吉林省汽車商務協會,組織召開了《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使用推廣會。會上,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合同示範文本的條款進行了詳細解讀,長春市商務局對汽車銷售企業使用合同示範文本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汽紅旗汽車銷售有限公司領導在會上作了發言,表示要加強企業內部合同管理,通過使用《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降低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法律風險和交易成本,有效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今天在長春金山紅旗體驗中心率先簽署第一份《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推廣《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以後,能夠減少雙方合同糾紛的産生,同時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對我市汽車交易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我們希望借此機會在長春金山紅旗體驗中心的帶動下,全市的汽車銷售企業能積極地使用《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合同分局副局長李晗説。
長春金山紅旗體驗中心總經理金咏介紹,以前在簽汽車買賣合同的時候,經常會出現一些不規範的簽署內容,存在條例的不完備和法律風險漏洞,容易出現糾紛,出現糾紛以後解決起來非常麻煩,此次《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推出以後,這些問題都得到了很好的解決。如在交車環節:用戶什麼時候交訂金、什麼時候交全款、售前檢查和交車時間等均作了詳細規定,對於消費者和經營者而言能更好地保障雙方權益。
“在買車之前,很多朋友提醒過我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雙方的權益,利害關係的分屬責任等事項,剛才我在簽署《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前注意到裏面對很多事項的分擔責任等內容寫得很詳細,能夠保障我們消費者所擔心的相關合法權益。”前來簽署購車合同的消費者李帥説。
截至今年10月份,一汽紅旗品牌銷量達到75520台,同比增長217%,尤其是最近幾個月的銷量全部破萬,10月份單月11880台的銷量同比增長188%。在政府部門推廣使用《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的背景下,為更好地促進汽車市場健康發展,位於長沈路的長春金山紅旗體驗中心率先垂范,于11月1日正式啟用《汽車買賣合同(示範文本)》,成為長春市第一家啟用合同示範文本的汽車4S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