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主任會議
吉林日報11月11日訊(姜新 記者 何琳娣):今天,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召開主任會議,決定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于11月25日至27日在長春召開,會期3天。
會議由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金振吉主持,副主任王紹儉、張煥秋、賀東平、彭永林,秘書長常曉春出席會議。
主任會議建議,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議程為:審議省人大常委會關於召開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的決定(草案);審議《關於修改〈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草案)》;審議《吉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草案)》《吉林省法律援助條例(草案)》《吉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草案)》《吉林省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修正案(草案)》《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草案)》;審議《長春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長春市統計管理條例(修訂)》《長春市供水條例(修訂)》《長春市農村環境治理條例》《長春市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四平市市區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通化市文明祭祀條例》《通化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白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民族團結進步條例》;審議省政府關於201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關於2018年度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和關於2018年度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産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關於吉林省推動産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情況的報告,關於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關於自然資源狀況和保護情況的報告,關於吉林省脫貧攻堅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審議省人大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辦理和審議結果的報告;審議省人大人事代表選舉委員會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省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書面);審議省政府關於《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貫徹實施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書面)、關於《對〈關於全省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書面)、關於《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貫徹實施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書面)、關於《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的報告〉的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書面);審議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審議人事任免事項。
會議還聽取了關於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籌備工作方案(草案)的彙報;關於吉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産管理情況工作辦法》五年規劃(2018-2022)(草案)的説明;關於2020-2023年省級部門預算重點審查監督工作安排意見的彙報;關於吉林省政府隱性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