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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法院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紀實

2020-03-12 09:50:45  |  來源:吉林日報  |  編輯:杜偉   |  責編:胡曉萌

  原題:強化司法服務“硬招法” 營造企業發展“暖環境”——全省法院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紀實

吉林省法院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紀實

四平中院法官訪企問需 (資料圖片)

  吉林日報3月12日訊(記者 粘青 通訊員 孫兵):如何打造法治環境的“綠水青山”,釋放法治優勢的治理效能,為吉林凝聚高品質發展的澎湃動力,一直是吉林省法院肩負的重要任務和思考的重大課題。

  2018年以來,吉林省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吉林省委決策部署,以優化營商法治環境為根本,出臺7份司法政策文件,推出149項司法服務措施,特別是圍繞貫徹落實吉林省委政法委“30條意見”,在2018年12月出臺服務民營企業發展“14項措施”的基礎上,2019年12月初出臺了服務企業發展“10項措施”,努力以司法服務“硬招法”,營造企業發展“暖環境”。

  樹立審慎善意理念

  司法不僅要有力度、更要有溫度。更新司法理念,是服務企業發展的首要問題。

  吉林省法院要求吉林省法院系統在執法辦案中,堅決克服機械執法、就案辦案傾向,充分體恤企業現實困難,全面考量司法措施對企業生産經營的影響,從有利於企業生存發展、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出發,講求執法藝術,審慎善意司法,彰顯司法溫度。

  在吉林省委政法委領導下,吉林省法院嚴格貫徹罪刑法定原則,充分體現寬嚴相濟政策,嚴格落實《關於民營企業及經營者輕微犯罪依法免責免罰清單》,對企業融資、經營活動中的不規範行為,法無明文規定不定罪,犯罪情節輕微免刑責,社會危害不大輕處理,用法治為民營企業架起“防護網”,給企業經營者吃下“定心丸”。

  同時,依法慎用司法強制措施,包括刑事羈押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通過落實企業負責人犯罪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建立企業經營性資産強制執行風險評估機制,堅持可不羈押的不羈押,能“活封活扣”的不“死封死扣”,最大限度降低執法辦案對企業生産經營的影響。

  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懲戒規定,準確把握“老賴”認定標準,堅決杜絕“老賴”標簽亂貼、“限高”措施濫用,並在全國法院率先創設性提出,對於涉企被執行人積極履行法律義務、所欠債務本金已經履行70%以上的,人民法院要積極主動做好申請執行人工作,撤銷失信懲戒措施,給困難企業以更寬鬆的環境。該制度施行1個多月來,吉林省法院共為1889名涉企被執行人撤下了“老賴”標簽,核準撤銷“限高”措施4873人。

  降低企業司法成本

  減輕企業司法成本,關鍵是提升審判質效,重點是解決好涉企案件訴訟週期長、程式打空轉、裁判“翻燒餅”問題。

  吉林省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與吉林省工商聯、證監局等部門聯合出臺9個訴調對接意見,努力促進涉企矛盾糾紛前端治理、多元化解,避免訴訟解決渠道程式多、週期長、成本高問題。對於進入訴訟程式的案件,健全完善繁簡分流、簡案快審機制,推動辦案效率提速、審判品質提級。

  2019年,吉林省法院共訴前調解涉企糾紛52414件,調解成功率57.3%,佔一審涉企訴訟案件的29.1%。審結涉民營企業案件98264件,其中適用簡易程式、督促程式佔比46.2%,平均審理週期由43天下降到35天,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達93.3%,同比提高3.4個百分點。

  同時,嚴格執行發回重審程式法定適用標準,對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上級法院能夠查清事實的,直接查清事實、作出裁判,不得發回重審,防止程式空轉,拖長辦案週期,增加企業訴累。2018年以來,吉林省法院民事一審上訴案件發回重審率始終保持在7%以下,與以往相比下降幅度超過5個百分點。

  助力破解發展難題

  針對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及時調整司法政策,對於企業以新類型擔保方式進行融資擔保的,只要不屬於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依法認定合同效力,並嚴格執行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標準,嚴厲打擊“套路貸”“高利貸”“超利貸”違法犯罪行為,助力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同時,積極加強企業産權司法保護,妥善處理涉企産權案件,依法嚴懲危害企業家人身財産安全犯罪,確保企業家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安心經營。

  2019年,吉林省法院共審結涉民營企業融資信貸、股權質押、互聯互保案件14635件。審結知識産權案件1511件,同比增長27.2%,其中涉及專利等技術性較強的案件增長125.5%。

  完善破産審判機制,對暫時陷入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積極推進破産重整,幫助企業煥發生機,四平現代鋼鐵、遼源麥達斯鋁業、吉林昊融、通鋼集團等重點企業成功實現司法重整。

  堅持平等保護原則,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結合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強迫交易、強攬工程等犯罪行為;圍繞深化“放管服”改革,妥善處理涉及市場準入、工商管理、項目規劃、稅收徵管等行政案件157件,依法保障民營企業在公共領域受到平等對待。

  此外,吉林省法院與吉林省政府協商建立“府院聯動”機制,共同研究推進法治政府和營商法治環境建設。與吉林省商務廳建立服務外商投資企業聯動機制,審結涉外民商事案件239件。全力推進執行攻堅,維護企業勝訴權益,兩年共執結涉企執行案件128464件,執行到位金額412.6億元。

  健全訴訟服務體系

  吉林省法院重點完善“互聯網+訴訟服務”機制,通過全面推進“兩個一站式”建設,上線運行吉林移動微法院,組織研發智慧審執銜接等7大區塊鏈應用場景,著力推進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線調解、在線庭審等,努力為涉訴企業提供線上線下、方便快捷的訴訟服務。

  2019年,吉林省法院涉企案件網上立案率達74.5%,跨域立案376件,在線調解涉企糾紛41931件。

  吉林省法院高度關注企業司法需求,于2018年12月組成12個調研組分赴吉林省各地,集中開展“詢民意、問需求、促發展”專題調研,並於2019年10月組織開展了保護民營企業專項督察,共走訪企業180余家,徵求聽取企業界人士意見建議600余人次;各地法院通過積極參與“萬人助萬企行動”,組織開展“百名法官服務百企”活動,結合推進落實“普法六走進”工作,主動走進企業了解司法需求,幫助企業防範法律風險,進一步提升了精準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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