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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推出“鴻雁計劃”全球納賢 最高獎勵200萬

2017-06-23 09:40:04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陳香 | 責編:石麗敏

已過審【CRI專稿列表】重慶推出“鴻雁計劃”全球納賢 最高獎勵200萬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市場處處長孫承豪介紹“鴻雁計劃” 。供圖 朱明達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報道(劉和平):6 月 22 日上午 ,第二十屆渝洽會在重慶國際博覽中心開幕,此間召開的重慶引進海內外精英的“鴻雁計劃”推介會透露,重慶將用創新的理念和方式面向海內外招賢納士。不管是個人、企業還是獵頭,只要能為重慶引進急需的人才,均可獲得獎勵,最高可達200萬元。

  重慶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資源市場處處長孫承豪介紹,重慶6+1支柱産業、十大戰略性新興服務業急需大量高端人才,重慶市為此制定“鴻雁計劃”,面向海內外招賢。

  “鴻雁計劃”瞄準A、B、C 三類人才

  “鴻雁計劃”的入選人才需要具備那些條件?推介會透露,計劃針對的專業人才原則上應有海內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機構、世界500 強企業學習或工作經歷。原則上應與引進企業簽訂 3 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者與引進區縣簽訂 3 年及以上的落戶協議。在此基礎之上,再將目標人才分為A、B、C三類。

  A 類:主要指在全球産業技術研究領域享有較高聲譽,具有重大技術發明成果或重大新産品開發成功經驗,能對重慶市企業創新發展産生重大影響或帶來顯著經濟社會效益,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 200 萬元人民幣以上,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1%的研發類人才(企業研發人員總數不足 100 人的,按 1 人計算)。

  B 類:主要指在全球産業技術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工作期間主持過研發項目並成功實現商業化,能夠在重慶市領銜企業核心攻關項目或解決核心技術難題,或在同行業優秀企業高級管理、研發工作崗位上取得顯著業績,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 100 萬元至 200 萬元人民幣,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 5%的研發類人才(企業研發人員總數不足 100 人的,按 2 人計算)。 

  C 類:主要指掌握某行業、某領域特殊專長,對重慶市企業創新發展具有較大促進作用,或在同行業優秀企業中級管理、研發崗位上取得顯著業績,且在渝工作期間企業認定年薪在 50 萬元至100 萬元人民幣,企業研發人員中年薪排前 10%的研發類人才(企業研發人員總數不足 100 人的,按 5 人計算)。人才年薪認定以其實際繳納個人所得稅基數核準。

  單位、個人、獵頭引進人才都可獲重獎

  推介會透露,“鴻雁計劃”入選人才資格認定及獎勵工作由重慶市人力社保局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區縣(自治縣)共同實施。引進人才的用人單位或園區在人才來渝工作滿 1 年後,可以向單位納稅所在地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部門提出人才獎勵申請,並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對符合條件的人才,按規定兌現獎勵。“鴻雁計劃”人才獎勵標準,對於現有企業引進的人才,參照人才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一定倍數確定;對於從事科技創業的人才,可實行定額獎勵。

  A 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 2 倍或定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

  B 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 1.5 倍或定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C 類人才參照其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額度的 1.2 倍或定額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

  以上獎勵作為重慶市政府獎勵,依法免征個人所得稅。

  對用人單位通過項目合作、技術開發、科技諮詢、學術交流等方式柔性引進的人才實行彈性考核,獎勵標準根據其在渝工作時間、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等確定,並按年度申報。

  “鴻雁計劃”入選人才符合重慶市其他人才政策條件的,按規定進行申報,並按照就高從優、不重復計算的原則享受相關待遇。

  對“鴻雁計劃”入選人才的用人單位按照引進人才年薪的 5%給予經費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用人單位支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仲介費用、個人推薦人才獎勵、引才工作經費等相關支出。  

  對來渝創新創業的人才及團隊,在科技獎勵、項目資助、股權激勵、貸款貼息、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職稱認定、創業扶持等方面按現有政策給予重點支持。鼓勵各類天使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圍繞創新創業團隊開展創投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對創新創業團隊提供債權融資服務。   

  另外,市和區縣(自治縣)建立“鴻雁計劃”專項資金,主要用於“鴻雁計劃”人才獎勵、引才單位補助及開展引才活動等支出。人才獎勵資金、引才單位補助資金由市和區縣(自治縣)各承擔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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