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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2017-07-26 09:10:08 | 來源:重慶日報 | 編輯:劉詩揚 | 責編:石麗敏

  2016年11月24日至12月24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重慶市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2017年4月12日,督察組向重慶市反饋了督察意見。重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嚴肅對待、誠懇接受、不折不扣、堅決整改,成立了由張國清市長任組長、相關市領導任副組長、市級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重慶市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多次研究整改工作,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研究制定了《重慶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對整改工作作出系統安排、全面部署。

  《整改方案》明確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要求上來,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深入推進“藍天、碧水、寧靜、綠地、田園”五大環保行動,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以最堅決的態度、最迅速的行動、最有力的措施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落實,全面提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水準,進一步築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努力把重慶建成山清水秀美麗之地。

  對應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的三方面主要問題和四方面意見建議,結合重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際,《整改方案》確定了4個方面37項整改措施,逐一明確了責任領導、牽頭部門和整改時限,其中,2017年完成30項,2018年完成3項,其餘4項按實事求是原則到2020年完成。全市涉及整改工作的市級有關部門和40個區縣行政單元根據《整改方案》均迅速制定了整改細化方案,明確切實可行的措施1208項。《整改方案》突出了四方面整改工作重點:一是從嚴壓實環境保護責任。加強和完善環保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堅持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終身追責”,加強監督檢查,健全問責機制,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後果的嚴肅追責。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表彰獎勵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力度。建立健全環境監察體制機制,開展市級環境保護督察。嚴格督促落實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強力傳導環境保護壓力。二是全面加強水環境保護。深入落實國家“水十條”及重慶實施方案,持續推進“碧水行動”,確保納入國家考核的42個斷面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比例不低於85.7%。加快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工業集聚區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設施建設,推進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農村生活垃圾專項整治和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大力推進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加快實施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達標改造和新建工程,加強工業企業遺留場地和渣場整治。開展長江沿江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嚴格落實産業禁投清單規定,嚴控長江幹流及主要支流岸線工業園區佈局,加快環境污染隱患企業搬遷。全面推行“河長制”。加強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設施和監管執法機制建設。三是切實強化自然生態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大力推進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石漠化綜合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河湖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等工程。強化自然保護區綜合管理,加快完善自然保護區管理體制,建立自然保護區內礦産資源開發項目退出機制,嚴肅查處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全市“四山”地區開發建設管制,嚴控“四山”規劃調整和項目準入。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及執法,深化保護區內船舶、碼頭專項整治。加強城市備用水源地建設,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四是統籌解決其他環境問題。嚴格落實規劃環評制度,加大執法監管力度。落實國家“大氣十條”和重慶實施意見,持續推進“藍天行動”,確保主城區空氣品質優良天數穩定在300天以上。加強消落區保護,完成三峽後續規劃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財力保障機制,進一步加大環保財政投入。

  針對督察組移交的有關環境問題,重慶市舉一反三、全面排查,系統梳理為115個具體問題,形成了《重慶市環境保護督察具體問題整改清單》,逐項明確了牽頭單位、參與單位、責任單位及整改時限,其中,2017年完成88個問題整改、2018年完成12個、2020年完成15個。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對應115個具體問題,落實細化措施1546項,確保各項問題全面整改、逐一銷號。

  為確保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強化了五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全市推進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組織實施,由重慶市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總責,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成立領導小組具體落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細化整改措施。市級有關部門和區縣根據《整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原則,逐條逐項細化整改方案,明確細化整改措施。三是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調度,推行整改工作週報送、周公開、月調度、月通報。強化督察督辦,紮實開展整改工作日常監察、專項督察、集中督察。強化結果運用,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區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考核和市級有關部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四是嚴肅追責問責。從嚴調查處理《重慶市環境保護督察責任追究問題清單》中的8個問題,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強化震懾警示效應。對整改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改不力的,堅決嚴肅問責,以問責倒逼明責履責。五是加強信息公開。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平臺,堅持問題、措施、責任、時限及結果“五公開”,及時向社會公佈整改進展情況,加大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導全社會參與和監督整改工作,營造促整改、抓落實的良好氛圍。

  下一步,重慶市將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對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的要求,以最嚴格的制度約束、最嚴格的政策實施、最嚴格的追責問責,主動整改、提速整改、全面整改,確保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限時整改到位。同時,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為契機,大力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持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全面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水準,不斷開創重慶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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