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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警方開展易制爆化學品和物流專項整治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根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等9部門聯合統一部署,重慶市公安局、市綜治辦、市國安局、市安監局、重慶海關、成都鐵路監管局、民航重慶監管局等9部門在全市集中開展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寄遞物流專項整治行動。自7月18日專項行動開展以來,重慶市共排查登記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314家,發現整改隱患89處,查處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行政案件14起,收繳了一批易制爆危險化學品,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介紹,專項整治行動中,市公安局會同市級相關部門以“零容忍”的態度,開展全面清理排查,嚴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寄遞物流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開展寄遞物流行業重點區縣和重點場所督促檢查,向寄遞企業分撥場、區域營業網點進行普法宣傳,印發《安全法律法規彙編》宣傳冊、張貼相關法律法規海報3800余份;開展禁寄禁運物品識別能力培訓和從業人員背景審查,已崗前培訓1537人、從業審查3312人;督檢6個區縣5個分揀中心和18個收寄網點各項治安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發現各類問題21個,當場督促整改17個,限期整改4個;各區縣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共檢查寄遞物流場所578個,發現各類問題642個,當場督促整改631個,督促限期整改11個,有效規範了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寄遞物流從業單位管理經營秩序。
專項整治行動緊緊抓住源頭管控、制度落實、規範管理等關鍵環節,統籌網上網下兩個戰場,及時清理網上傳播制爆方法、販賣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等違法有害信息,深入排查、集中整治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寄遞物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隱患。市公安局會同市工商局對我市691家電商平臺網站進行逐一訪問核實,加強網站日常安全監管和信息巡查。
據了解,此次集中開展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寄遞物流專項整治行動將持續到今年年底。全市公安機關將繼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聚焦防控風險、補齊短板,以強烈的擔當精神、採取超常規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隱患、堵塞管理漏洞。專項整治行動將不斷深化科技應用,注重運用新技術新手段強化治理、破解難題、防控風險,加強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應用,加強信息數據共融共享,努力實現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生産、銷售、購買、儲存、使用全環節動態管控,不斷提高寄遞物流安全監管工作的科學化、智慧化水準;同時,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提升預測預警預防能力,及時發現、迅速核查異常行為和可疑線索,做到精確預警、精準打擊,嚴防形成現實危害。
警方表示,集中開展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寄遞物流專項整治行動事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配合,希望大家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不非法購買、運輸各類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不違規藏匿、夾帶和故意寄遞禁寄危險物品,主動實名制登記,共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如果發現違法犯罪線索,請及時撥打110。
清理整治現場
清理整治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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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國對槍支管理主要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持有、製造、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違反規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根據法律對槍支作出的明確定義,凡以火藥或者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發射金屬彈丸或者其他物質,足以致人傷亡或者喪失知覺的制式槍支、非制式槍支、獵槍、火藥槍、氣槍等都屬於槍支範疇。根據刑法規定,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存儲、持有槍支彈藥,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我國對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管理主要相關規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易制危險化學品是指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可用於製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共計9類74個品種。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經營企業不得向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銷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禁止向個人銷售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應當依照有關道路運輸行政法規的規定,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不具有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或者個人購買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由公安機關沒收所購買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在郵件、快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或者將危險化學品謊報為普通物品交寄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國家規定,製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以下拘留。(供稿 圖|文 重慶市公安局 編輯 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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