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州|黔江|涪陵|渝中|江北|南岸|北碚|渝北|巴南|長壽|江津|合川|永川|南川|綦江|潼南|大足|璧山|銅梁|兩江新區

豐都|墊江|武隆|忠縣|雲陽|奉節|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陽|彭水|城口|榮昌|開州|梁平|大渡口|沙坪壩|九龍坡|萬盛 

首頁>重慶頻道> 法制安全>正文

重慶公安排爆手梁新宇:祭奠跨越生死的戰友情

2019-04-05 20:39:48 |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編輯:歐平淑 | 責編:葛寧遠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萬勝兄弟,我來看你了!”近日,在重慶市梁平區烈士陵園,民警梁新宇撫摸著墓碑上的遺像喃喃絮語。梁新宇是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的一名排爆手,而長眠在這裡的是原梁平縣公安局蔭平派出所民警何萬勝。16年前,何萬勝在處理爆炸物時以身殉職,生命定格在26歲,而當時27歲的梁新宇,親手從現場抬出了他的遺體,從此結下了跨越生死和時空的一段別樣的戰友情。

【法制安全】重慶公安排爆手梁新宇:祭奠跨越生死的戰友情

梁新宇祭奠戰友

  探訪:爆炸案中重傷戰友和何萬勝親人

  4月1日上午,梁新宇驅車趕到梁平區烈士陵園,在何萬勝烈士墓前祭上素菊。2003年2月23日下午,梁新宇突然接到了梁平區發生村民自製瓦罐炸藥引發爆炸的警情。作為市局治安總隊的排爆民警,他緊急趕往現場。在爆炸現場,梁新宇抬出了一位身受重傷的年輕民警,他就是何萬勝。經醫務急救人員診視,因動脈破裂失血過多,何萬勝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徵。“很多人並不了解‘土炸彈’的危險性,這類爆炸物通常藥量裝的比較多,製作不規範,性能不穩定,極易觸發爆炸,且瓦罐在爆炸時會破碎成片,殺傷力巨大。”梁新宇説起了當年的情況。當時,梁新宇默默地記下了何萬勝這個名字,在心裏交下了這個素未謀面的戰友,一記就是16年。

  時任蔭平鎮派出所所長孫必忠是當年爆炸案的親歷者,也是重傷的警務人員之一。4月1日下午,從烈士陵園離開後,梁新宇拜訪了這位榮立二等功的英雄民警。16年來,當年的細節是孫必忠心中永遠的痛。孫必忠説,2003年,爆炸案發生當天,他正在休假,接到警後趕到了現場,炸藥就放在嫌疑人家的地窖中,附近圍觀的村民就聚集在不遠處,嫌疑人家中還有其他村民,如果炸藥不慎引爆,後果不堪設想。由於時間緊迫,民警們只能徒手轉移炸藥。年輕的何萬勝第一個上前,抱著整壇炸藥將它轉移到空曠地帶,孫必忠隨後和輔警陳萬能、冉龍銀各抱著一壇炸藥轉移。就在他們將炸藥抱到安全地帶,準備進行銷毀時,突然一聲巨響,炸藥爆炸。

  “我剛好彎腰,躲過了致命傷!”孫必忠當時被衝擊波炸飛到數米開外的田裏,昏迷過去,後被送醫救治,而何萬勝卻永遠沒有再醒過來。説到這裡,孫必忠已是滿眼淚花。孫必忠説,那時派出所人少、事多、事雜。何萬勝善於學習、肯吃苦,工作非常認真努力。

  傳承:職業敬仰貫穿排爆生涯

  16年前的案子、跨越時空的戰友看似久遠,卻給梁新宇的職業生涯帶來了巨大的影響。梁新宇1998年7月畢業于大連輕工業學院機械電子本科專業,隨後考入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不久後即被遴選進入安檢排爆支隊,成為排爆民警。幾十年的排爆生涯,梁新宇無數次地與死神擦肩而過。

  “別人覺得我膽大,其實面對死亡,任何人都無法釋懷。”梁新宇説,和平年代特別是在治安很好的中國,爆炸物與普通人的生活很遠,甚至是專門從事排爆的民警,也難以時刻繃緊自己的弦。

  就在何萬勝犧牲後1年,梁新宇入選了中國首批赴海地維和警察防暴隊,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2005年3月,海地首都太子港的貧民區一輛警車被反政府武裝安放的爆炸裝置炸毀,5名警察被炸身亡。因當地警方排爆專業力量不足,梁新宇受命隨隊趕赴爆炸現場處置。

  回到國內,梁新宇參與處置了百餘起涉爆現場,每一次都經歷著生與死的考驗,每一份經驗都是冒著生命危險去獲取。回想和死神擦身,他心有餘悸,卻義無反顧。梁新宇表示,自己和何萬勝一樣,有守護人民生命財産的職責,即使在和平年代,也必須賭上生命。(供稿 文/圖 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 編輯 朱明達)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