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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兩地高院簽署協議 七方面開展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

2020-06-02 09:03:44 | 來源:重慶日報 | 責編:馮鈺穎

  重慶日報訊 (記者 黃喬)6月1日,重慶日報記者從市高法院獲悉,為深化川渝兩地環境司法協作,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簽署了《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協議》)。雙方將在建立環境資源審判信息共享平臺、暢通環境資源審執事務協作綠色渠道、共同打造長江上游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等七個方面開展協作,為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綠色發展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協議》提出,按照系統保護、協同高效、共建共享、依法協作四大原則,川渝法院將建立健全常態化協作體系,共同提升司法服務水準和保障能力,不斷推進兩地環境資源審判的協同化,形成兩地生態共建、環境共保的環境司法合力。

  《協議》明確,要以智慧法院建設為依託,建立兩地環境資源案件移送、審執事務協助的電子化信息平臺,破除兩地環境資源審判信息的交流壁壘,確保兩地司法協作的高效便捷。同時,建立川渝兩地環境資源審判共享專家庫,兩地法院均可在專家庫中聘請相關專家擔任人民陪審員、特約調解員或進行技術諮詢。

  在暢通環境資源審執事務協作綠色渠道方面,《協議》要求,推進川渝兩地環境資源跨域立案工作,強化兩地法院在巡迴審判、調閱檔案、調查取證、證據保全、財産保全、裁判文書送達等事務方面的協助配合,完善工作機制。

  同時,強化跨區域的水污染、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審理。聯合開展專項活動,以最嚴厲的法律手段打擊跨區域的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行為,斬斷非法交易鏈條;加強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捕撈水産品、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等多發環境資源刑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共同促進川渝兩地的裁判標準統一和量刑規範化。

  《協議》還提出,推動建立川渝兩地多元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在長江、嘉陵江、烏江、岷江、涪江、沱江等生態廊道以及三峽庫區水土流失等較為嚴重的地區共同打造長江上游生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結合跨區域生態補償機制,根據生態修復的類型和規律,定期開展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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