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住建行業政商交往“十三不準”
第二十二期“親清”政商座談會日前在湖北省住建廳召開,記者獲悉,湖北省住建廳《關於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的實施意見》正在徵求意見,其中將建立“負面清單”,以規範住建行業政商交往行為。
根據徵求意見稿,住建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做到13個“不準”,包括不準收受企業及其負責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不準接受企業及其負責人提供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違反有關規定出入私人會所;不準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名義參股或擁有企業的股份、證券;不準安排親屬到企業“吃空餉”;不準吃拿卡要、或亂檢查、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等。
針對企業,同樣也有交往行為“負面清單”。住建部門黨組織應當教育和引導企業做到6個“嚴禁”,包括嚴禁給予住建部門工作人員及其親屬和特定關係人財物或其他好處;嚴禁給予他們企業股份或代持股份及其他資産;嚴禁為他們理財;嚴禁以賭博或其他形式向他們輸送利益;嚴禁以不正當或非法手段影響住建部門幹部人事任免、公共決策、執行公務等。
徵求意見稿中還提出,要切實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産安全,執法避免簡單化,對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的涉企民事、商事行為,要慎重妥善處理,最大限度不影響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同時,還將建立定時溝通機制和企業訴求回復機制,解決實際問題,減少無關會議、活動、調研考察,做到“無事不擾、有求必應”。(湖北日報記者張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