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推出不動産登記責任險
近日,黃石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與人保財險黃石分公司簽訂協議,不動産登記責任保險制度在黃石落地。
近年來,全國範圍內因不動産登記引發的行政訴訟案件時有發生,導致不動産登記機構的賠償風險逐漸增大。黃石自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以來,登記業務數據量逐年增多,涉及範圍廣、環節多,特別是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增大了登記賠償風險。
目前,國內外建立不動産登記賠償制度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國家行政賠償,賠償金由政府財政負擔;二是設立賠償基金,從登記費中按一定比例提取;三是購買登記責任保險。黃石通過政府購買登記責任保險的方式建立不動産登記保險制度,耗時少、見效快。
不動産登記責任保險制度落地後,登記機構和每個從業人員均是被保險人。根據合同條款,在保險期間及追溯期內,在辦理登記業務過程中因過錯、疏忽或過失而發生的保險事故,當事人在保險期內首次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依照相關規定及有傚法律文書確定應由不動産登記中心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黃石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負責人表示,此舉有利於進一步提高登記效率、優化營商環境,更好地為市民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辦理複雜業務。(湖北日報記者趙志剛、通訊員郭永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