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修訂後的《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設全省統一舉報電話“12331”暢通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渠道
新文化訊12月21日訊(記者 陸續):為了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強化應急準備,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修訂後的《吉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據了解,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級)、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級)、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級)4個等級。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就及時通報吉林省食品藥品安全辦(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採取有效控制措施。食品生産經營者發現其生産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之內向事故發生地縣(市、區)級食品藥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地的食品藥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後1小時之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10日內向吉林省食品藥品安全辦(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報送工作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後續治療及保障等所需全部費用。設立吉林省統一的舉報電話“12331”,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