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吉林省檢察機關訴訟制度改革取得實效 辦結輕罪案只用8小時
長春晚報12月25日訊(記者 呼特 通訊員 張海婷):“自推進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以來,各項工作取得了新進展,辦案人數增加了近四分之一,辦案品質提高,監督力度加大,辦案效果增強。”22日,在吉林省檢察院召開的“以審判為中心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新聞發佈會上,吉林省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部長曾天向媒體通報了刑事檢察部在推進以審判為中心訴訟制度改革方面的工作情況。
據曾天介紹,“案多人少”的問題是全國檢察系統都面臨的難題。為破解這一難題,吉林省檢察院在全省開展了繁簡分流試點工作。“這種‘簡案快辦、繁案精辦’模式使廣大一線優秀檢察官能夠從大量的簡易案件中抽出身來,集中精力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曾天説。
為保證工作順暢開展,吉林省檢察院還配套下發了《吉林省檢察機關檢察官辦案獨任制實施意見(試行)》,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經檢察長授權的員額內檢察官可以在簡化相關訴訟文書的前提下,獨任辦理並作出決定。“自繁簡分流和獨任制實施以來,我省辦案效率連續兩年呈顯著提升狀態。實踐中,南關院辦結一件輕罪案件,僅用8個小時。”吉林省檢察院刑事檢察部副部長劉艷華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