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頻道消息:12月27日,吉林省民政廳會同吉林省財政廳下撥2017-2018年度中央冬春救災資金1.12億元,用於幫助各地災區統籌解決今冬明春受災群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妥善保障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
2017年,吉林省多災頻發、重災連發,特別是洪澇、地震災害尤為嚴重,共造成385萬人受災,4萬多戶房屋倒塌損壞,49萬人(次)被緊急轉移安置。面對歷史罕見的特大洪災,在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強力指導下,全省各級民政部門積極應對,受災群眾應急期和過渡安置期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較好保障。
為加快災區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吉林省政府下撥4.1億元倒損房屋恢復重建資金,吉林省民政廳、吉林省發改委等5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全省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17年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實施方案》,採取政府統建、群眾自建、購買置換等辦法統籌推進倒損房屋恢復重建。
吉林省民政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受災群眾過冬生活安排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科學制訂救助方案,明確救助項目和標準,幫助解決受災群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的困難。要重點關注倒房重建戶、受災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殘疾人員等困難群體,及時足額將各級安排的冬春救災資金髮放到位。特別要關注交通不便、邊遠和偏僻地區受災群眾的救助,對冬春救助後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難的受災群眾,及時納入相關社會救助制度解困。(供稿 吉林省民政廳 編輯 姜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