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原黨組書記、主任劉喜傑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吉林日報12月29日訊:日前,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原黨組書記、主任劉喜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喜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務晉陞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搞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喜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喜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察廳報請吉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