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9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 責令召回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藥監部門熱線12331投訴舉報
新文化報1月4日訊(記者 李德慶):為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近日吉林省食藥監局對餅乾、茶葉及相關製品、蜂産品、糧食加工品、蔬菜製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製品、調味品、飲料、保健食品、肉製品、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糕點、速凍食品、酒類等16類食品1105批次樣品進行抽檢,其中不合格樣品9批次。
據了解,保健食品73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調味品77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酒類16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飲料1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肉製品68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産品情況如下:
1.吉林省金牛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吉林市瀚林苑店銷售的標稱福建省力菲克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力菲牌西洋參多維飲料,咖啡因檢出值為0.13g/L,標準規定為≤0.07g/L。
2.吉林省金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扶余市北道灣調味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一品鮮釀造醬汁,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27g/100mL,標準規定為≥0.40g/100mL。
3.吉林省金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扶余市北道灣調味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黃豆醬油釀造醬油(生産日期:2017-03-06),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35g/100mL,標準規定為≥0.40g/100mL。
4.吉林省金港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扶余市北道灣調味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黃豆醬油釀造醬油(生産日期:2017-03-05),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36g/100mL,標準規定為≥0.40g/100mL。
5.長春滿客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德惠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徐州綠莊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豆奶粉(維他型),菌落總數檢 出 值 為 130000CFU/g、120000CFU/g、100000CFU/g、130000CFU/g、140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5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6.長春滿客隆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德惠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徐州綠莊園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豆奶粉(中老年型),菌落總數 檢 出 值 為 17000CFU/g、28000CFU/g、21000CFU/g、19000CFU/g、12000CFU/g,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5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7.吉林省淘江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省長春市法蘭紅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生産(委託企業名稱:長春市法蘿蘭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的珍品A級紅葡萄酒,酒精度(20℃)檢出值為0.04%vol,標準規定為6.0~8.0% vol;山梨酸檢出值為0.261g/kg,標準規定為≤0.2g/kg;脫氫乙酸檢出值為0.0801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8.永鑫萬客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樺甸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吉林市櫻花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牛板筋(醬滷肉製品),菌落總數檢出值為6700000CFU/g、3600000CFU/g、2800000CFU/g、5200000CFU/g、490000CFU/g、標準規定為標準規定為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000CFU/g。
9.敦化市洪福緣食品大賣場銷售的標稱敦化市弘原釀造有限公司生産的黃豆醬油(釀造醬油),氨基酸態氮(以氮計)檢出值為0.25g/100mL,標準規定為≥0.40g/100mL。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吉林省食藥監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告知生産企業所在地江蘇、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長春、吉林、松原、延邊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吉林、四平、延邊州(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吉林省食藥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1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