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車壞高速享受救援服務咋收費?吉林省物價部門給出標準!
中國吉林網1月3日訊(吉網 吉刻APP記者 欒喜良):跑高速突然車壞了,許多車主會選擇救援。但服務費用咋收取,相信多數人一頭霧水。
3日,吉網、吉刻APP記者從吉林省物價局獲悉,為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和收費行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高速公路安全暢通,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關於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2204號),結合吉林省實際情況,經成本監審,該局發佈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標準有關問題通知。
吉網、吉刻APP記者在通知中看到,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是指有關單位受當事人委託將發生故障或事故的機動車拖移至指定地點並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工作由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統籌組織實施,具體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專職救援隊伍承擔。
通知要求,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在組織實施車輛救援時,救援人員應主動向當事人出示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自行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或提高收費標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違章停放車輛,屬於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也不得指定社會救援機構實施並收取費用。本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3月31日,期滿前3個月按規定程式重新報批。《吉林省物價局吉林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重新調整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吉省價收〔2014〕69號)予以廢止。
內容來源:吉林省物價局
注:①不足1公里或1小時,按1公里或1小時計;
②救援服務收費時限:停駛車輛在一小時內自行排除故障(夜間停車不超過20分鐘),並能正常行駛的,不得強行收費;
③因報案人原因導致清障車到達現場後不需要清障的,收費取清障費基價的50%;
④交通事故處理期間停放在停車場車輛,按收費標準的50%收取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