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長春永輝超市寬城萬達店出售過期桃李麵包 遭投訴
新浪吉林1月10日訊: 1月5日,長春市一名消費者在永輝超市寬城區萬達店購買兩袋“桃李牌蒸蛋糕”等多樣食品。回到家後,準備食用時發現該麵包包裝袋上標明的保質期已經過期三天了。
該袋桃李牌“炫欣蒸蛋糕”生産日期為:2017年12月14日;保質期至:2018年1月2日。當時消費者購買的日期是2018年1月5日。
商家銷售過期食品給消費者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而且銷售過期食品也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産經營標注虛假生産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食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中明確提出,超市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經查證,該名消費者反應的情況屬實。目前,長春市食藥局寬城區分局現已介入調查。
記者在永輝超市寬城萬達店發現一款名為“衛寶”的洗手液,其外包裝使用説明上標示限期使用日期為“2017年6月11日”,也就是説,需在2017年6月11日之前使用,但現已過期半年之多,仍然擺在永輝超市的展櫃上售賣。
由此可見,永輝超市在篩選産品把控環節,並不是十分嚴謹。消費者在超市選購産品時,放心指數和安全系數都沒有得到保障。
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對商品的名稱、産地、標簽以及生産日期、保質期等認真查看,同時保留購物憑證,一旦出現問題可撥打12315舉報,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