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長春市食藥監發佈春節期間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新華網2月8日訊:2018年春節即將來臨,長春市節日食品消費、回家探親、旅遊及公眾聚餐明顯增多,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風險隨之增大。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要加強食品安全意識,確保健康、平安地歡度佳節。
一、在外就餐應選擇證照齊全、衛生條件好的餐飲單位,尤其是預訂年夜飯和集體聚餐,儘量選擇量化分級管理級別高(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等級評定公示欄中標示“笑臉”)的餐飲單位用餐。不要到無食品經營許可證或就餐條件差的場所就餐。
二、節日期間家庭烹飪食物較多,對剩飯剩菜要冷藏儲存,對冷藏及室溫條件存放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的食物在食用前要徹底翻熱。食用整雞、蝦、海蝦仁等要燒熟煮透。不吃或少吃生食海産品。加工生家禽、水産品、動物內臟等過程中,要防止工具、用具等交叉污染。
三、選擇正規的超市或農貿市場採購食品,選購預包裝食品及散賣食品應注意是否標明生産廠名、廠址、生産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等內容;不要購買標簽不規範或無標簽、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購買包裝破損或有霉漬、污跡的食品;對因臨近保質期而進行促銷的食品,應根據自身需求,確保在質保期內食用完畢,避免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給身體健康造成損害;購買食品要索取並保留消費憑證。
四、農村集體聚餐,要確保衛生安全。宴席主辦人要選擇食品安全意識強的廚師承辦宴席,宴席舉辦地應離旱廁、垃圾場等污染源至少25米。承辦農村宴席的廚師要掌握一定食品安全知識,規範操作,包括:不採購腐敗變質和感官異常的食材;加工、貯存食物要有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的措施,生、熟食使用的刀具和砧板分開使用,生、熟食物分開存放;隔餐的熟食必須在徹底加熱後再食用;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具;身體不適時(感冒、腹瀉、手部受傷等)不得加工食物。
五、食品銷售和餐飲單位的從業人員要嚴把採購關,必須從正規渠道採購食物,並仔細檢查、驗收,做好進貨查驗及進化查驗記錄,嚴禁採購“三無”食品,嚴禁採購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産品及未經檢驗、檢疫或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嚴禁採購使用過期、變質食品。餐飲單位接受年夜飯訂單要量力而行,不得超過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確保餐飲具消毒、食物儲存等能力滿足需求。聚餐超過30人的,要向當地食藥監分局報備,並按要求對所有菜品和主食進行留樣,留樣食品每樣必須按要求超過100g,留樣時間48小時。
六、避免暴飲暴食,多食清淡質軟易於消化的食物,少吃肥膩厚味及辛辣上火之物。公眾在就餐時如出現身體不適,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儘快就近診治,並保護好現場,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瀉物。在餐館、食堂等就餐的要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人員開展調查。
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在節日期間,加大對食品生産、銷售單位和餐館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加工制售食品的,將依法予以查處。廣大市民如發現食品生産、經營單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可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