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2月22日訊:近日,吉林市紀委通報5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這5起典型問題是:
吉林市豐滿區林業局黨委書記、局長郭萬宏,豐滿區江南鄉副鄉長孫海晨等2人監管不力造成林地被侵佔破壞問題
郭萬宏履行職責不到位,監管不力;孫海晨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豐滿區江南林場轄區內發生多家採石場違法侵佔林地破壞公益林問題,造成不良影響。
2017年8月22日,郭萬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孫海晨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吉林市船營區林業畜牧局原副局長程志華等9人失職失察導致林地被非法佔用問題
時任船營區林業畜牧局分管林業工作的副局長程志華失職失察;時任船營區大綏河鎮林業站站長郝貴山、廉憲章、吳良驥工作失職、監督不力;時任船營區大綏河鎮鎮長趙明,時任副鎮長滕友才、李立新、雷聲、姜吉工作落實不到位,處置不及時,致使船營區大綏河鎮治新村12社林地被長期非法佔用。
2017年8月31日,程志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郝貴山、廉憲章、吳良驥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處分;2017年9月1日,趙明、滕友才、李立新、雷聲、姜吉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舒蘭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慶海等5人落實政策不到位致使扶貧資金撥付遲緩問題
陳慶海、時任舒蘭市開原鎮鎮長畢務坤落實政策不到位、推進工作不力;舒蘭市發改局副局長兼計劃科科長牟國東、舒蘭市財政局副局長張桂昌、財政局農財科科長宋桂富監督管理不力、工作落實遲緩,致使舒蘭市扶貧資金存在閒置滯留、遲緩撥付問題。
2017年9月4日,陳慶海、畢務坤分別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牟國東、張桂昌、宋桂富分別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樺甸市橫道河子鄉副鄉長宋守剛不作為造成國家資金損失問題
宋守剛在負責玉米補貼發放工作中未認真履行監督審核職責,嚴重不作為,致使樺甸市橫道河子鄉地局子村在發放玉米資金補貼款過程中造成國家資金損失21.93萬元。
2017年9月11日,宋守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蛟河市漂河鎮原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愛民濫用職權致使退耕還林地被違規佔用問題
時任蛟河市漂河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愛民未正確履行職責、濫用職權,擅自同意富江村違規使用退耕還林地用於富江花海項目;在未經工作組核實、村委會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的情況下,私自簽批減免還林《申請書》並加蓋退耕還林辦公室公章,致使2.37公頃退耕還林地被違規佔用。
2017年9月15日,李愛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