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專項綜合整治行動首日 交警上路整治部分違法摩托車、電動車
交警對超標電瓶車予以暫扣。 孫建一 攝
長春日報3月23日訊 (記者 于劍南):一場針對摩托車、電動車駕駛人及行人進行教育和管理的專項綜合整治行動,22日在長春市範圍內展開,交警上路,對部分違法摩托車、電動車進行了整治。當日僅長春市朝陽區交警大隊就處理了20余輛違法電動車。
當日16時許,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民警李連寶在繁榮路巡邏過程中,發現一輛美團外賣電動車行駛速度很快,目測是違法電動車,遂即叫停該車輛並進行了檢查。李連寶告訴記者:“標準的電動車時速低於25公里,軸距在1.25米以內,車重在55公斤以內,車寬在0.45米以內。”經測量,這臺車每一項都超出了標準,不具備上路行駛資格,屬於違法駕駛。交警部門將對該車輛進行暫扣,駕駛員要攜帶車輛購買憑證等到交警大隊處理,並開具取車單取車。李連寶還對該駕駛員進行了安全教育。
在長春市南湖新村中街與繁榮路交會處,李連寶又發現兩輛外賣電動車違法上路。其中一名駕駛員表示:“我送外賣已經半年了,平時嚴格按照交通法規行駛,不逆行、不闖紅燈。但是此前不了解駕駛的電動車超標,今後一定會駕駛達標的車輛。”另一名駕駛員已經從事外賣行業一年了,雖然沒出現過大事故,但在冬天冰雪路面上也出現過打滑、摔倒現象,確實存在安全隱患。
交警部門表示,部分企業為了獲取最大經濟利益,生産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而且部分超標電動自行車生産企業在産品説明書中沒有相關警示説明,誤導消費者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無需取得駕駛證就可以直接上路行駛,嚴重危害了消費者人身和財産安全。交警部門提醒,不要購買存在安全隱患的超標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