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頻道消息(張琪):4月13日,長春市教育局召開規範義務教育中小學招生行為工作會議。會議強調2018年的招生工作要繼續嚴格遵循“十項嚴禁”“十不準”,規範中小學招生入學行為。
工作會議由長春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組長吳海濤主持,長春市教育局副局長崔國濤、長春市教育局副巡視員曲虹出席。
崔國濤在會上表示,教育局深入推進“大學區”建設,持續開展“新優質學校”創建活動,大力支持“溫馨村小”建設;開展特色辦學,形成“區區有特點、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長”的辦學格局;健全基礎教育各學段教育品質評估和監測制度;深化考試與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實優質高中推薦生指標向薄弱學校傾斜的政策;探索管、辦、評分離改革,確立政府、學校、社會的權力邊界,構建政府依法管理、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社會各界依法參與和監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
吳海濤表示,長春市紀委派駐紀檢組將全面介入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全過程參與,嚴格監督招生工作的各個環節,嚴厲查處招生過程中的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工作會上,曲虹結合教育部招生工作要求和長春市工作實際,就規範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提出十條具體的紀律要求。她強調,2018年的招生工作要繼續嚴格遵循“十項嚴禁”“十不準”,不走樣、不打折扣。
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招生工作“十項嚴禁”:
一、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二、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三、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四、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五、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六、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七、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八、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九、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十、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長春市中小學招生工作“十不準”:
一、任何學校不準提前招生。
二、公辦中小學不準擅自跨學區招生。
三、任何學校不準超計劃、超班額招生。
四、任何學校不得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進行合作,提前選拔、特殊培養學生;不得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五、任何學校不準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準擅自招收特長生。
六、公辦中小學不得拒絕接收本學區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
七、任何小學不準招收不足6周歲的兒童入學。
八、任何初中不準招收小學非畢業年級學生入學。
九、任何學校不準進行不正當的招生宣傳及各種形式的虛假炒作。
十、任何學校不準以各種名義舉辦重點班、實驗班、證書班等,要按規定嚴格實行電腦均衡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