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東黑土

長春 江城 四平 遼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邊 長白山保護開發區

熱線:0431-81126178
郵箱:jilin@cri.cn

吉林省人民法院公佈5起知識産權審判典型案例

2018-04-26 10:23:15  |  來源:中國吉林網  |  編輯:田東艷   |  責編:劉徵宇

  原題:開創全省知識産權審判工作新局面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佈5起知識産權審判典型案例

  中國吉林網4月25日訊(吉網 吉刻APP記者  曹逸群 文/攝):“4·26”世界知識産權日前一天,4月25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以“依法保護,推動發展, 開創全省知識産權審判工作新局面”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省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李廣軍向社會介紹了2017年吉林省法院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狀況,同時公佈5起知識産權審判典型案例。發佈會由省法院新聞發言人、政治部宣傳教育處處長趙英主持。

吉林省人民法院公佈5起知識産權審判典型案例

  2017年,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指導下,在地方各級黨委的領導下,吉林省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始終將保護創新、維護公平擺在首位,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堅持“五位一體”“四個全面”,在知識産權審判中嚴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主導、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的司法政策,堅持圍繞省委各項決策部署,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立足長遠,服務大局,加強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完善知識産權審判體制機制,審判品質和效率得到了明顯提升。吉林省法院審理的相關案件,連續六年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全國五十大知識産權典型案件。

  2017吉林省法院共新收各類知識産權案件1466件

  隨著國家創新驅動戰略的深入開展以及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各類知識産權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核心地位不斷凸顯。同時,圍繞著知識産權而産生的各類訴訟糾紛案件大量增加。

  2017年,吉林省法院共新收各類知識産權案件1466件,較2016年凈增長994件,同比增長達210%。舊存23件,合計收案1489件,同比增加848件,增幅達132%。審結1436件,同比增加826件,增幅達135%。年總體結案率為96.44%,與2016年基本持平。

  在全部已結案件中,涉及著作權糾紛案件725件,佔比達48.69%;涉及商標權糾紛案件644件,佔比達43.25%,佔比量提升近20%;涉及專利權糾紛案件43件,佔比2.89%。商標權糾紛案件與著作權糾紛案件的數量進一步接近,全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過程中知識産權案件審判的新特點愈發凸顯。

  全省法院在知識産權案件審理過程中,始終堅守司法紅線,積極應對社會發展需求,區分把握案件特點,貫徹落實司法政策,在加大司法保護力度的同時,堅持分門別類、寬嚴相濟,從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大局角度出發,確保每一當事人都在審判過程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義。

  2017年,吉林省法院審理的有關商標權糾紛案件共計644件,其中包括涉及“酒鬼”“老奶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糾紛案件372件,佔全部商標權糾紛案件數量的57.8%。還審理了涉及“聯想”“小米”“貴州茅臺”“瀘州老窖”“如家”“駱駝”等一系列在全國有廣泛影響的商標權糾紛案件,有效地打擊了違法侵權行為,維護了良性健康的市場競爭秩序。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及時清理了市場中的不良供給,為品牌創新者和誠信經營者維護了巨大的市場空間。

  2017年,全省法院共審理涉及著作權糾紛案件725件,在清理文化市場的同時,積極維護了智力勞動者和文化創作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在佳路公司訴全省各中小學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案件中,人民法院在保護創新,尊重知識産權、依法維護創作者權益的同時,向權利人釋明行政管理和市場行為之間的區別,積極引導其合理維權。

  佳路公司曾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為全省中小學校提供學籍管理計算機軟體,其中既包括單機版軟體,也包括網絡版的軟體和服務。佳路公司曾向各學校收取過部分費用,後因學籍管理改革,各學校不再使用該軟體,但很多學校的費用並未及時結清。2016年,佳路公司以教育主管部門為被告提起訴訟,一、二審法院認為,佳路公司與教育主管部門之間並無合同關係,教育主管部門的行政管理行為並非私權行為,判決駁回了佳路公司的訴訟請求。同時,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省法院對當事人進行了充分引導,告知其如何正確行使權利。另一方面,省法院在結案同時已告知各中級法院,做好預警工作。

  2017年,佳路公司陸續在全省各地法院對各中小學校提起訴訟,省法院及時指導,通過司法裁判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與此同時,省法院就此向教育主管部門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教育主管部門積極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引導各地區中小學校依法應訴,積極和解、自動履行,該案的審理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推動全社會樹立保護創新的理念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作為對創新的産權制度安排和激勵機制,知識産權制度是創新原動力的基本保障。司法是保護知識産權最有效、最根本、最權威的手段。通過司法審判,吉林省法院積極推動全社會樹立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進一步激發吉林省全社會創新熱情,推動大眾創業和萬眾創新,增強吉林省經濟的創新力和競爭力。

  2017年,吉林省高院制定併發布了《關於貫徹落實<中國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2020)>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在知識産權審判工作中,牢固樹立以實現知識産權價值為導向的司法理念,以激勵創新為出發點,切實加強對知識産權享有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推進知識産權智力成果的生産力轉化。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基本原則,切實保障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國籍的權利主體得到平等保護,既堅持知識産權的地域性原則,又保證對涉外主體在訴訟程式和法律適用中的平等權利。切實堅持貫徹以創新、協調、開放、共享為內容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思想為指導開展知識産權審判工作,為推進全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進全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經濟發展方式轉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積極參與吉林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知識産權戰略,貫徹落實《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産權強省建設的實施意見》,為配合吉林省知識産權試點市(州)深入開展知識産權強縣工作,受邀為延邊州、白城市、公主嶺等市領導幹部講授知識産權與經濟發展。與省科技廳簽訂《知識産權工作合作機制》,共同舉辦“創新創造改變生活,知識産權改變未來”知識産權宣傳周活動。

  堅持知識産權保護司法主導

  司法在知識産權保護中發揮主導作用,是司法本質屬性和知識産權保護規律的內在要求,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體現。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穩定性和導向性,將為行業發展提供指引;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實效性和全面性,將切實滿足權利人的正當保護需求;知識産權司法保護的終局性和權威性,將進一步彰顯中國的法治精神。

  在審理大量的民事知識産權糾紛案件之外,吉林省法院2017年還審理了涉及侵害知識産權犯罪的刑事案件36件,涉及知識産權保護行政案件23件,充分利用司法保護的“組合拳”,使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救濟,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公共利益。

  在強化司法主導的審判理念,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的體制機制優勢的同時,吉林省法院堅持妥善處理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之間的關係,切實加強司法機關和知識産權行政管理、執法機關之間的信息溝通,推動建立全省知識産權多元化解糾紛解決機制。通過與吉林省科技廳的對接溝通機制為試點,吉林省法院進一步開展司法審判機關與知識産權行政管理、執法機關的社會管理功能銜接。一方面,通過信息交流,在強化行政機關管理和執法行為規範化的同時,充分利用行政機關的管理優勢,加強知識産權糾紛的訴前調解;另一方面,在訴訟過程中通過行政管理部門廣泛利用各類社會資源,將各領域專家以鑒定人、專家輔助人等方式吸納到訴訟當中,在確保準確認定技術事實問題的同時,引導當事人息訴服判,實現知識産權審判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統一。

  推進知識産權審判方式改革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知識産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要求,加快推進知識産權審判方式方法改革,提高審判質效。

  統一知識産權案件裁判尺度。保證相同類型案件在主體資格認定、法律適用、裁判結果上的統一。通過發佈典型案例、發改案件溝通等方式,確保在省內實現知識産權案件同案同判,加強知識産權裁判對於社會公眾的宣示和指引作用,增強當事人對自身行為的可預期性。2017年,知識産權案件一審服判率達93.8%,創歷史新高,審判質效得到明顯提升。

  合理分配舉證責任,不斷完善技術事實查明機制。針對各類知識産權案件不同特點,切實考慮當事人的舉證能力實際,嚴格規範證據保全、明確舉證責任倒置,引導當事人積極引入專家輔助人,查清案件事實。在佳路公司與各中小學的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合同糾紛中,人民法院充分考慮許可使用當時的實際情況,客觀認定行政機關文件所證明的事實內容,適當減輕權利人的舉證責任,最終認定各方當事人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合同關係,依法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充分考量個案因素,合理確定法定賠償數額。對於需要適用法定賠償的案件,認真審查權利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損失和侵權人的非法獲益情況,必須保證侵權人的違法成本大於其非法獲益;對於同類型案件,各地方根據各地方經濟發展差異的實際,適當作出區別裁判。在審理李艷霞與永鵬公司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中,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實際情況,直接以合理許可使用費用確定賠償數額,公平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案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再審申請,併入選2017年五十大知識産權典型案例。

  激勵科技創新和促進社會發展,是人民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工作的重要職責,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邁入新時代的偉大歷史起點上,全省法院知識産權審判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為促進吉林經濟社會創新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公佈5起知識産權審判典型案例:

  案例一:喬元栩、秦皇島喬氏檯球桌廠與朝陽區佰樂桌球俱樂部侵害商標權糾紛案

  案情介紹:喬元栩係第5078670號註冊商標權利人。該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28類,目前處於有效期內。喬元栩排他性許可喬氏檯球桌廠使用第5078670號商標。

  喬元栩、喬氏檯球桌廠于2016年8月8日向河北省秦皇島市山海關區公證處申請對喬氏檯球桌廠生産的喬氏Q7(編號10476-6)檯球桌和喬氏Q8(編號10345-6)檯球桌進行證據保全。在公證員的監督下,拍照人對喬氏檯球桌廠展廳內對上述型號喬氏檯球桌的相關部位進行拍照,公證人員形成工作記錄一份並出具(2016)秦山證經字第007號公證書,證明後附喬氏Q7(編號10476-6)檯球桌照片13張和喬氏Q8(編號10345-6)檯球桌照片12張為現場拍攝,與現場實際相符。

  2016年11月1日,一審法院經喬元栩、喬氏檯球桌廠的調取證據申請,對佰樂桌球俱樂部經營場所內的被控侵權檯球桌整體及相關部位進行了拍照。現場形成的調查取證工作記錄及照片可以證實:佰樂桌球俱樂部經營場所內被控侵權的檯球桌共計18張,上述檯球桌的插板、袋口處均有與第5078670號商標相同的標識。其中11張被控侵權的檯球桌與喬氏檯球桌廠生産的喬氏Q7(編號10476-6)型號檯球桌外觀基本一致,但相較喬氏檯球桌廠生産的喬氏Q7型號檯球桌,該11張被控侵權檯球桌存在以下細節差別:1.被控侵權檯球桌側面插板內部沒有喬氏Q7型號檯球桌的編號;2.被控侵權檯球桌外部沒有印刷喬氏銷售熱線、廣告語,雖有喬氏網站網址,但卻沒有www;3. 被控侵權檯球桌梆庫內部沒有帶弧度的銅色汽車彈簧鋼;4.桌腿與木架連接處半圓螺母螺絲凸顯長度較長;5.木架底部沒有磚孔螺絲。其中8張被控侵權的檯球桌與喬氏檯球桌廠生産的喬氏Q8(編號10345-6)型號檯球桌外觀基本一致,但相較喬氏檯球桌廠生産的喬氏Q8型號檯球桌,該8張被控侵權檯球桌存在細節差別。

  裁判結果:一、原審被告朝陽區佰樂桌球俱樂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審原告喬元栩、秦皇島喬氏檯球桌廠第5078670號“JOY喬氏”註冊商標的行為;二、原審被告朝陽區佰樂桌球俱樂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審原告喬元栩、秦皇島喬氏檯球桌廠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15000.00元;三、駁回上訴人(原審原告)喬元栩、秦皇島喬氏檯球桌廠其他訴訟請求。

  社會啟示:經營者將其購買的帶有假冒他人商標標識的商品作為經營使用,如果其使用行為容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構成商標權侵權,不屬於商標權用盡的情形,仍將承擔侵權責任。

  案例二:韓學智與吉林神馭機械有限公司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案

  案情介紹:韓學智享有神馭作品著作權,韓學智與案外人董志臣合作經營吉林市天成汽車自動調整臂廠,以韓學智主張的涉案圖案申請註冊神馭商標,後神馭商標被轉讓給吉林市神馭自動調整臂有限責任公司,韓學智係該公司的股東和董事。後該商標被再次轉讓給神馭公司,韓學智在神馭公司工作,直至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韓學智訴請神馭公司侵害其著作權,要求停止侵權及賠償。

  裁判結果:駁回韓學智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9300元,由韓學智負擔。

  社會啟示:權利受法律保護,但對已經處分了權利再行主張,則受到其在先行為的約束。市場主體應遵從商業交易規則、遵守誠信原則。

  案例三:吳朝霞與吉林省參花雜誌社侵害著作權糾紛案

  案情介紹:吳朝霞通過電子郵箱向參花雜誌社投稿原創短篇小説《因為愛情》,該篇小説發表于2012年7月第七期《參花》雜誌,署名為福建晉江吳朝霞。該篇小説發表後,吳朝霞至今未收到稿費。《參花》雜誌係吉林省參花雜誌社編輯出版。2012年7月第七期《參花》雜誌版權頁載明:參花文學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077606473。該博客轉載了涉案短篇小説《因為愛情》相關內容,署名【福建晉江】吳朝霞。

  裁判結果:吉林省參花雜誌社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賠償吳朝霞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17000元;駁回吳朝霞的其他訴訟請求。

  社會啟示:在網絡媒體和自媒體日益發達的情況下,應當公平保護著作權人和媒體運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媒體約稿行為。未經特別約定,雜誌社擅自將作者所投稿件發佈于網絡進行傳播的,構成對作者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案例四:北京萬橋興業機械有限公司與中鐵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中鐵隧道集團有限公司侵犯專利權糾紛案

  案情介紹:北京萬橋就變位平臺運架一體機享有專利權,並將此項技術運用到實用設備上。中鐵科工在官方網頁上宣傳其研製成功的“YJ900型運架一體機”,通過與中鐵隧道的銷售或租賃,其設備在吉圖琿客運專線中鐵隧道局安圖工地大成特大橋成功進行使用。北京萬橋認為中鐵科工的行為侵害了其專利權;中鐵隧道是産品的主要使用者,也侵犯了北京萬橋的專利權。經過比對,不能認定被控侵權大型機械的技術特徵落入ZL201020205815.0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裁判結果:駁回北京萬橋的訴訟請求。

  社會啟示:實用新型是指對産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權利要求中僅有關技術效果的內容,不屬於權利保護範疇。

  案例五:長春佳路軟體有限公司與若干中小學計算機軟體許可使用合同糾紛案

  案情介紹:佳路公司曾經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為全省中小學校提供學籍管理計算機軟體,其中既包括單機版軟體,也包括網絡版的軟體和服務。佳路公司曾向各學校收取過部分費用,後因學籍管理改革,各學校不再使用該軟體,但很多學校的費用並未結清。2016年,佳路公司以吉林行政主管部門為被告提起訴訟,一、二審法院認為,佳路公司與行政主管部門之間並無合同關係,該行政管理行為並非私權行為,判決駁回了佳路公司的訴訟請求。同時,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對當事人進行了充分引導,告知其如何正確行使權利。

  2017年,佳路公司陸續在全省各地法院對各中小學校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充分考慮許可使用當時的實際情況,客觀認定行政機關文件的所證明的事實內容,適當減輕權利人的舉證責任,最終認定各方存在事實上的合同關係,依法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裁判結果:判決各學校向佳路公司支付使用費。

  社會啟示:智力勞動極大的便捷了我們的生活,其創造價值應當予以尊重,勞動者應當獲得相應報酬,實際使用和獲益者不應以未簽訂合同作為拒絕支付使用費的理由。同時,權利人也應當區分行政管理行為和市場行為的界限,遵循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