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現場。陳施 攝影
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報道(陳施):6月20日,國際在線吉林頻道報道從吉林省工商局實施“四新經濟”包容審慎監管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更好地服務吉林省“四新經濟”(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吉林省工商局從市場準入、執法監管、風險防控等方面制定了服務“四新經濟”發展的16項政策措施。
據悉,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創新管理優化服務 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 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根據吉林省委、省政府關於支持“四新經濟”發展的部署要求,吉林省工商局制定出臺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服務“四新經濟”發展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量身打造了包容和支持“四新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新經濟業態健康快速發展。
營造寬鬆開放的市場準入環境 推出“容缺登記”機制
為營造寬鬆開放的市場準入環境,吉林省工商局推出“容缺登記”機制、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支持多元化方式出資、優化登記服務等7項措施,允許符合條件的“四新經濟”企業在材料缺失的情況下先予辦理登記;放寬“四新經濟”企業名稱的行業表述用語;支持“四新經濟”企業將具有地方區域特色和傳統商業習慣,以及能反映本土歷史、文化、風俗等特點的經營項目,申請作為企業的經營範圍;支持“四新經濟”企業的投資人以專利、商標、股權和債權等方式出資設立企業;開闢“四新經濟”重點企業登記註冊“綠色通道”;激發“四新經濟”企業進入市場的積極性,推動吉林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興起。
此外,吉林省工商局在放寬企業名稱登記方面,允許將體現新經濟特點的個性用語、具有吉林地方特色以及反映企業經營和創新特點的字詞作為企業名稱的行業表述用語,滿足了企業個性化發展需求。
給予新設立的“四新經濟”企業1年至2年包容期
吉林省工商局建立包容審慎的執法監管機制,探索實行“包容期”管理、規範涉企檢查、優化經營異常名錄管理等5項措施;給予新設立的“四新經濟”企業1至2年的包容期,在包容期內,以行政指導和服務為重點,通過法規宣傳、行政提示、行政建議、行政約談等柔性監管方式,積極引導和督促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同時,建立“容錯”機制,對一般性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在執法檢查上,要儘量減少對企業的干擾,原則上不進入企業實施檢查。
另外,吉林省工商局還將建立重點企業聯繫人制度,每月至少聯繫企業1次,及時了解企業需求,定期開展培訓指導,幫助企業健康成長。
構建規範高效的風險管控體系 推動“四新經濟”健康發展
包容審慎的同時,吉林省工商局提出要嚴守執法監管底線、優化風險管理機制、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加強信息數據監管等4項措施;充分認識“四新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不確定、不成熟、不完善等特點,對監管中發現的具體問題要進行風險評估和科學研判,通過分類監管、精準監管,提高風險防控能力,推動“四新經濟”健康發展。
下一步,吉林省工商局還將成立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工作督查組,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真正做到讓“紅利”惠及企業,營造全社會正確理解包容審慎監管工作、支持“四新經濟”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