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全國人大常委會調研組來我省 就“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進行專題調研
吉林日報7月25日訊(代丁月 記者何琳娣):7月23日至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郝明金率調研組來吉林省,就“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進行專題調研。
7月24日,調研組在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召開座談會。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紹儉主持會議。省檢察院負責同志圍繞調研主題彙報了吉林省檢察機關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省高級人民法院負責同志、部分專家學者和律師代表圍繞自身工作實際作了補充彙報並提出意見建議。
據統計,超過八成的司法案件是民商事案件,要實現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不僅要靠刑事檢察監督,更要靠民行等檢察監督。2013年以來,吉林省檢察機關針對民事檢察與刑事檢察相比存在的不平衡問題,提出新的工作思路,把民事監督作為檢察工作新的工作重點,放在優先位置上推進,民事檢察工作出現了新氣象,監督成效得到實實在在的提升。
郝明金指出,吉林省在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方面,推出很多改革舉措,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顯著的成果。這項工作發展潛力很大,空間廣闊,需要大家共同做出努力。要深刻認識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把握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責任重大機遇;要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要進一步增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能力,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郝明金強調,要明確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性質和定位。人民檢察院是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法律監督權,這是憲法賦予的職責;要充分認識檢察院依法行使監督權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監察體制改革促使檢察機關進行改革和轉變,同時,社會對人民檢察院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監督的期望也越來越高,這既是挑戰,更是機遇;要履行好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職能,堅持黨的領導、人大支持、各部門協同配合、社會適當參與,真正使法律監督工作成為人民檢察院的主責主業。
在吉林省期間,調研組一行還前往吉林市開展實地調研,並聽取市縣兩級相關工作情況彙報和意見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參加調研。王紹儉陪同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