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
2018年7月27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一、免去李成林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二、免去李琳平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三、免去張晶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四、免去楊剛、李玉春、劉承毅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五、免去李永秋的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六、任命程龍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七、任命李琳平為吉林省長春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八、免去徐浩的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九、任命付偉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延邊林區分院檢察員。
十、任命黎磊為吉林省汪清林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