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長春市家庭教育講師團管理辦法》出臺 明確要求講師團成員的選拔和管理
長春晚報8月9日訊(記者 陳思秀):近日,長春市教育局制定了《長春市家庭教育講師團管理辦法》,旨在貫徹國家九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指導推進家庭教育的五年規劃(2016—2020年)》,進一步推進新時代的家庭教育工作,加強家庭教育講師團的建設和管理。
《辦法》明確規定講師團成員選拔標準:1.政治思想素質好,師德高尚,熱愛家庭教育工作,具有較強的團隊精神、進取精神、創新精神;2.具有從事家庭教育工作的良好身心條件,具有良好的教育實踐經驗、良好的溝通能力;3.具有家庭教育相關專業知識和能力,熟悉掌握家庭教育相關專業發展動態、前沿理論、最新研究成果,有較強的理論研究能力。
《辦法》指出了講師團具體工作任務:講師團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與學校家庭教育教師隊伍相互補充;為學校提供家長學校培訓、教師專業培訓、家庭教育個性化指導、家長家庭教育專業知識講座、學生諮詢指導;負責縣區級、校級家庭教育講師團的培訓工作;指導各級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和家長學校構建立體化家庭教育網絡,創新家庭教育形式和載體。
據悉,長春市家庭教育講師團成立於2013年,由家庭教育專家、“五老”同志、一線教師和優秀家長組成,遵循公益原則,實行動態管理,以“百千萬家庭教育工程”為載體,實行“菜單式”服務,累計下髮指導題目1318個,開展家庭教育講座500余場,同時為家長提供網絡在線課,開展問診式培訓、家長沙龍等活動,受益家長、教師、學生近百萬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