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頁 | 聚焦吉林 | 專題策劃 | CRI看吉林 | 外事交流 | 環球吉商 | 白山松水 | 文化非遺 | 經濟貿易 | 城區騰飛
E金融 | 生態吉林 | 天下糧倉 | 大吉視野 | 文體時尚 | 健康醫藥 | 教育科技 | 社會民生 | 房産家居 | 汽車物流
中國吉林網10月11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小野):近日,吉林省松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宇樹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延邊州人民檢察院向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宇樹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宇樹志,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延邊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宇樹志在擔任乾安縣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