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消息(李鵬):12月7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召開新聞發佈會,就《吉林省政法機關依法保障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三十條意見》(以下簡稱《三十條意見》)有關情況做信息發佈。吉林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劉偉出席並介紹有關情況,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呂洪民,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兼刑事檢察部部長曾天,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劉福軍,吉林省司法廳副廳長禹治洪共同出席發佈會。
據了解,11月8日,吉林省委召開了深入推進民營經濟大會,對優化營商環境、推進民營經濟發展做出全面部署。為充分發揮政法機關的職能作用,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吉林省委政法委牽頭起草了《吉林省政法機關依法保障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三十條意見》,並於12月6日經吉林省委常委會議討論通過。
《三十條意見》共五大部分:
一是針對民營企業服務需求,完善優化政法機關政務服務法治服務。提出完善涉民營企業戶政管理服務,深化涉民營企業治安管理服務,優化道路交通管理服務,完善口岸簽證和赴港澳商務簽注服務,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建立民營企業家權益保障法律服務中心,拓展涉民營企業公共法律服務等7條意見,不斷提升民營企業的獲得感、滿意度。
二是針對民營企業保障需求,精準把握執法辦案標準界限。提出妥善處理涉及民營企業的歷史問題,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嚴格審查對涉案民營企業經營者批准逮捕條件,準確認定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界限,正確把握涉民營企業案件刑事處罰標準,準確區分涉民營企業案件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依法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7條意見,支持鼓勵民營企業輕裝前行、放手發展。
三是針對民營企業維權需求,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及經營者合法權益。提出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平等市場主體地位,切實保障民營企業自主經營權,加大對民營企業知識産權和創新權益的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妥善處理民營企業金融糾紛案件,加強民營企業破産案件審理工作,加大涉民營企業生效裁判執行力度等6條意見,強力助推民營企業解難紓困、創新創業。
四是針對民營企業公正需求,嚴格規範涉民營企業執法、司法行為。提出大力推進“陽光執法”“陽光司法”,強化涉民營企業執法、司法行為管理,加強對涉民營企業執法、司法活動的檢察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涉民營企業涉法、涉訴問題,開展涉民營企業執法、司法專項督察等5條意見,努力讓民營企業家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公開透明、公平正義。
五是針對民營企業平安需求,嚴厲打擊涉民營企業違法犯罪。提出依法保障民營企業經營者的人身安全、財産安全,建立健全民營企業風險隱患預警防範機制,強化民營企業及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加強涉民營企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嚴厲打擊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等5條意見,切實保障民營企業家安心投資、放心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