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長春市教育局印發《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常態化、規範化管理的通知》
中國吉林網1月10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周守海):2018年以來,按照國家、省、市關於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提高站位、持續整治、規範發展、優化服務,圓滿地完成了年度整改工作任務。為充分發揮各縣(市)區治理主體作用,建立校外培訓機構工作常態化、規範化的整改機制,近日,長春市教育局下發了《關於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常態化、規範化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要健全教育部門牽頭,市場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配合的多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強化日常監管,鞏固已有的整治結果,特別是要防止無證無照辦學機構的“反彈”。各縣(市)區要把通過審批登記的,在政府網站上公佈校外培訓機構的名單及主要信息,並根據日常監管和年檢報告情況及時更新。對未經批准登記、違法違規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予以嚴肅查處並列入黑名單。
同時,各縣(市)區要貫徹《吉林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長春市實施吉林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要求,通過長春市“一門式、一張網”政務服務審批平臺,規範行政審批,優化政務服務。教育部已建設完成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縣級教育部門負責實時更新信息,校外培訓機構的摸排、整改、學科類培訓備案等全部通過系統完成。
下一步,為鞏固整改工作實效,按照《關於交叉核對校外培訓機構整改情況的通知》(教基司函〔2018〕64號)文件要求,長春市將實行各縣(市)區之間交叉核對,對存在弄虛作假,整改不力的,啟動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