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1月29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王曉東):貼春聯、放鞭炮、包餃子是農曆春節的傳統項目。過年燃放煙花爆竹是一種表達喜慶、歡快心情的形式。但每年因為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事故事屢禁不止。殊不知,在光彩奪目、震耳欲聾的煙花爆竹燃放的背後,存有許多不容忽視的危害。
燃放煙花爆竹危害:
1.容易引發火災。特別是在冬季天干物燥,堆垛、草料、秸稈等可燃物多的農村,以及人口相對密集的城區,高空燃放煙花,掉落的或是未及時熄滅的爆竹煙火,極易引發房屋、外墻保溫材料、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場所火災,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
2.容易污染空氣環境。據了解,燃放煙花爆竹會産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和各種金屬氧化物的粉塵,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蝕性極強的酸性氧化物。煙花爆竹燃放後的大量碎片、殘留物影響城市的市容環境。
3.容易發生炸傷事故。雖説現在對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嚴格的規定,燃放量明顯減少,但因為燃放煙花爆竹不當造成的傷害仍時有發生。“爆竹傷”最主要的是手部傷和眼部傷。
燃放煙花爆竹注意事項:
1、選擇合法的銷售網點購買煙花爆竹。購買時應選購外觀整潔、無霉變、完整未變形的産品,産品標誌應完整、清晰,有正規的廠名、廠址、有提示語、中文説明等。
2、嚴禁在繁華街道、劇院等公共場所和山林、有電的設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進行燃放;不要向人群、車輛、建築物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要從建築物內、屋頂、陽臺向外拋擲煙花爆竹。
3、明確點火部位,採用煙或香點,側身點燃後(嚴禁身體任何部位正對産品的燃放軌跡方向),人即離開到安全位置。萬一齣現異常情況,如熄火現象,千萬不要再點火,更不許伸頭、用眼睛靠近觀看,也不要馬上靠近産品,停止燃放其它産品,等明確原因,再行處理,一般為15分鐘後再去處理。
4、吐珠類煙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體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進行,若確需手持燃放時,只能用手指掐住筒體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點火後,將手臂伸直,煙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對空發射。不要在樓群和陽臺上燃放。
5、引線被點燃後,如果煙花爆竹沒有燃放,不要輕易上前查看,更不要伸頭、用眼睛靠近查看,更不要翻動煙花爆竹。出現熄引的煙花不能再繼續燃放。
6、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其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為了安全和環保,吉林省應急管理廳溫馨提示,請您盡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煙花爆竹;當空氣重度污染時請不要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