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民辦學校招生、宣傳廣告備案情況需年檢
長春晚報2月27日訊(記者 呼特):日前,記者在長春市教育局獲悉,為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平穩推進民辦教育分類登記改革,促進長春市民辦教育健康發展,長春市教育局印發《關於做好全市民辦學校2018年度年檢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在《通知》中記者看到,年檢內容包括學校辦學資質(含分校)情況;學校遵守法律、法規及規範辦學行為情況;學校黨組織建設情況;學校辦學經費保障、資産管理和財務收支情況;學校校園校舍辦學條件及校園安全情況;學校生均經費落實、收退費情況;學校招生、宣傳廣告備案情況;學校辦學公示情況;辦學許可證核定項目的變動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情況。
《通知》要求,要按照依法、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對民辦學校開展集中年度檢查工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利用此次年檢契機對所分管的民辦學校辦學資質、辦學章程、産權屬性等進行審核認定,平穩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
本次年檢工作從3月1日起至5月31日,分四個階段進行。其中,學校自查階段為3月1日至3月15日,集中檢查階段為3月16日至5月15日,總結評價階段為5月15日至5月25日,公示公告階段為5月26日至5月31日。《通知》明確,凡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經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民政部門或工商部門註冊登記的各級各類民辦學校(含幼兒園),均應參加年檢。各民辦學校要按要求準備年檢材料,同時上報年檢材料電子版;各縣(市)區、開發區教育局(文教局)要按要求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