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報4月12日訊(王潔喻 記者粘青):今天,吉林省法院召開黨組會議,聽取全省法院、省法院機關2019年第一季度審判執行工作運行態勢分析報告。會議首次單項深度分析執行質效運行態勢。
分析報告顯示,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收結案態勢呈現“四升兩降”的基本態勢,即舊存案件、已結案件、人均受案數、人均結案數均上升,新收案件、未結案件小幅下降。全省法院審結案件90921件,同比上升53.54%;全省法院未結案件92864件,同比下降10.74%。全省法院人均受案59.02件,同比增加3.11件;人均結案29.2件,同比增加9.32件。全省法院結收比為77.9%,高於全國法院結收比近17個百分點。省法院及12個地(轄)區法院結收比均高於全國均值。全省法院結案率為49.47%,同比上升13.2個百分點,高於全國法院結案率超5個百分點。省法院及12個地(轄)區法院結案率均高於全國均值。全省法院案件平均審理天數為42.4天,同比減少3.9天。
3月28日,社科院法學所公佈的2018年司法透明度指數評估結果顯示,吉林被評估的吉林高院、長春中院、吉林中院3家法院均進入前10位,吉林高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及31家高級法院中排名第2,長春中院在49家中級法院中排名第5,吉林中院排名第7,吉林高院、長春中院、吉林中院連續3年排名進入全國前10位,而且是全國唯一連續3年位居全國前列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