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東黑土

長春 江城 四平 遼源 通化 白城 白山 松原 延邊 長白山保護開發區

熱線:0431-81126178
郵箱:jilin@cri.cn

吉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9-04-23 08:53:23  |  來源:吉林日報  |  編輯:田東艷   |  責編:劉徵宇

  吉林日報4月23日訊: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2017年12月27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並將督察發現的3個方面12類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線索移交吉林省,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吉林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于反饋當日即召開省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反饋問題的整改和問責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和省長任雙組長的吉林省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提出“問題沒有解決決不放過、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決不放過、問責不到位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決不放過。”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部署,省紀委省監委迅速啟動核查問責工作,抽調精幹力量300余人,組成30個核查問責組,嚴格按照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和移交建議,逐一查清查透案件事實,科學界定和劃分責任,精準定性量紀,確保實現責任追究工作政治效果、法紀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按照中央紀委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共問責處理177人,其中:廳局級幹部53人,縣處級幹部93人,鄉科級及以下幹部3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6人次,誡勉談話53人次。現將有關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長白山違規高爾夫球場項目清理整頓工作弄虛作假問題。2011年至2017年,吉林省發改委在全省高爾夫球場清理整治工作中,現場檢查敷衍塞責、督促整改不力,並弄虛作假,多次謊報瞞報長白山兩座高爾夫球場違規建設運營情況,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白山市、撫松縣政府未落實省政府清理整治高爾夫球場部署要求,多次謊報瞞報長白山兩座高爾夫球場擅自恢復建設、違規運營情況。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王興文(時任撫松縣副縣長)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分別給予白山市副市級幹部李平(時任撫松縣委書記),白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總工會主席、黨組書記李紅光(時任撫松縣縣長)等2人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分別給予白山市江源區委書記趙龍濤(時任撫松經濟開發區主任)等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撫松縣委書記張鐵明(時任撫松縣縣長)黨內警告、記過處分;分別給予時任省發改委副主任、巡視員姚素清(退休),長春工業大學副校長王二辰(時任省發改委社會發展處處長),省審計廳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處副處長張萬鐘(時任省發改委社會發展處副處長),時任白山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金時年,撫松縣委常委、副縣長于國祥(時任撫松縣發改局局長、撫松縣經濟開發區主任)等8人黨內警告處分;分別對18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二、《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部分條款違反上位法問題。2012年3月,吉林省人大在制定《吉林省城鎮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工作中,省水利廳及有關部門提出增加“放牧、開礦、採砂”內容,省人大相關部門沒有提出反對意見,致使該條例的相關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輝南縣、磐石市制定本地水源地保護規範性文件存在類似“放水”條款問題,公主嶺市制定水源地保護規範性文件時依據法規錯誤,致使部分條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省水利廳、省河務局及松原市、前郭縣等在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審批發放採砂許可證、採礦許可證。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省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徐海濤(時任省水利廳水政水資源處處長),時任省河務局局長、省水利水電工程局局長任東升(退休),省水利水電工程局中層正職非領導職務傅銘(時任省河務局局長),時任省河務局副局長范洪奎(退休),時任公主嶺市環保局綜合計劃科科長張忠江(退休)等5人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時任前郭縣水利局副局長李延和,公主嶺市雙龍鎮武裝部部長張楠(時任公主嶺市法制辦綜合科科長)等2人政務記大過處分;分別給予省河務局副局長李輝(時任省河務局管理科科長),時任松原市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樹生,時任松原市水利局副局長于成富(已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擬與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前郭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總工會主席侯麗君(時任前郭縣水利局局長),前郭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華(時任前郭縣水利局局長),時任前郭縣水利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東星,公主嶺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程希東(時任公主嶺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法制辦公室主任),時任前郭縣國土局工會主席張鳳林(退休)等8人政務記過處分;分別給予省水利廳河湖管理處處長仇旭(時任省河務局副局長、計財科科長),省水利廳黨組成員、省水文水資源局局長劉志新(時任省水利廳規劃計劃財務處副處長、總工程師),時任前郭縣國土局局長汪延鈞等3人政務警告處分;分別對3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三、侵佔自然保護區實施土地整理項目,毀濕毀草等問題。2008年至2016年10月,原省國土廳違法審批29個土地開發類項目,共侵佔1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5個省級自然保護區土地26.13萬畝,其中核心區面積1.96萬畝。松原市、延邊州、敦化市、通榆縣國土局違反規定實施土地整理項目,前郭縣環保局違法審批土地整理項目。原省林業廳對上述相關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和森林生態旅遊的建設、管理、監督等工作開展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松原市國土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徐炳玉政務記大過處分;分別給予時任松原市國土局副局長郝東明,時任前郭縣環保局局長雷雨生,時任敦化市畜牧局局長王松一,敦化市國土局副局長楊松(時任敦化市國土局副局長、敦化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等4人政務記過處分;分別給予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韓宇光(時任省國土廳副廳長),時任省國土廳土地開發整理處處長呂海臣(退休,與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建設問題合併處理)等3人政務警告處分;對1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四、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建設問題。2007年1月、2月和2009年7月,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先後3次違規為琿春市瑞豐礦業有限公司30萬噸煤礦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提供虛假證明,原省環保廳在該項目評審和驗收過程中把關不嚴,原省國土廳、琿春市在瑞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證核發過程中把關不嚴。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綜合管理處處長崔聖勳(離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時任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黃寶山(退休),延邊州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蘇慶良(時任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時任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副局長趙洪明(提前離崗)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分別對4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五、查幹湖保護區違規開展旅遊活動,以污染治理名義建設旅遊交通設施問題。2008年8月至2014年12月,查幹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在未經上級部門批准、未取得環評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建設6個旅遊景點。2015年10月至2017年9月,查幹湖漁場以建設污染攔截整治工程名義,在查幹湖保護區的實驗區內違規建設公路1800米及橋梁300米並通車;2015年12月,松原市環保局對該工程違規進行環評備案,保護區管理局對該工程違規行為監管不力。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查幹湖旅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漁場場長,查幹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務負責人、局長閆來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時任查幹湖旅遊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姜振(退休),松原城市發展投資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焦洪學(時任查幹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查幹湖旅遊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松原市環保局調研員屠長青(時任松原市環保局副局長)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

  六、遼河流域水環境品質嚴重惡化問題。2013年至2017年,遼源市、四平市、公主嶺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遼河污染防治工作重部署、輕落實,市直有關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執行水污染防治方面政策法律法規不力,導致遼河流域水質惡化嚴重。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省政府副秘書長張凱明(時任四平市副市長),遼源市委老幹部局調研員譚海(時任遼源市副市長),四平市政協辦公室調研員楊洪波(時任公主嶺市市長)、四平市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正處級幹部張志勇(時任雙遼市市長)等5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省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吳宏韜(時任遼源市副市長),遼源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遼源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張鳳林(時任遼源市龍山區區長),遼源市工信局局長李曉東(時任遼源市西安區區長),四平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雙遼市委書記侯川(時任四平市鐵西區區長),梨樹縣委副書記、縣長郭志勇(時任四平市鐵東區區長),四平市政協臺港澳僑聯絡委員會副調研員陳志濤(時任梨樹縣委副書記、縣長),時任雙遼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忠源等17人黨內警告處分;分別對10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七、伊通河、飲馬河水環境品質持續惡化問題。2014年至2017年,長春市政府及住建部門對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推進緩慢,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嚴重滯後,畜禽養殖污染問題突出,入河排污口監管不力,長春長江路開發區、長春綠園經濟開發區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大量工業污水排入伊通河、飲馬河。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長春市副市長孫亞明(退休)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時任長春市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中心主任金輝,長春市城建委副主任周洪亮(時任長春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副主任)等2人政務記過處分;分別給予長春市政協副主席孫英利(時任長春市綠園區委書記),長春市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主席孫彥鵬(時任長春長江路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長春市房屋徵收經辦中心副主任王憲奎(時任長春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前期部部長),農安縣環保局環評科科長周岩(時任農安縣環境監察大隊隊長),時任榆樹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隊長崔玉東,時任德惠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隊長孫斌等6人政務警告處分;分別對4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八、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違規問題突出。

  1.長春市雙陽區政府、原九台市政府及凈月開發區管委會、蓮花山開發區管委會對石頭口門水庫、新立城水庫水源保護區保護重視不夠,對違法違規企業、餐飲旅遊項目和規模化養殖場長期清理不到位,長春市林業局、原九台市環保局、原九台市國土局在保護區內違規審批項目、換發採砂採礦許可證,水源准保護區雙陽區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問題。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長春市九台區委副書記于海山(時任九台市委常委、副市長),時任雙陽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區長王輔(退休,已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擬與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時任長春市環保局雙陽分局局長岳懷昆(退休),時任雙陽區環境監察大隊隊長李吉輝,時任長春市環保局凈月開發區分局局長侯連有(退休)等5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長春市九台區環境監察大隊隊長叢軍日政務記過處分;分別給予長春市環保局九台分局副局長李英武(時任九台市環保局副局長),長春市環保局凈月開發區分局副局長包清華(時任長春凈月潭旅遊經濟開發區環保局副局長兼環境監察大隊隊長),凈月開發區農業水利局局長林岩(時任凈月開發區新湖鎮黨委書記、鎮長),長春市園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向陽(時任長春市林業局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長春市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與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處長、科技産業處處長、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侯希剛(時任長春市林業局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等6人政務警告處分;分別對5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2.吉林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建設旅遊休閒設施,對推進解決飲用水安全問題的第六供水廠和水源管線工程重視不夠、推進不力,存在慢作為問題。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省住建廳副廳長魏連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吉林市副市長,已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擬與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給予時任吉林市副市長崔振吉黨內警告處分(已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擬與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分別給予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徐莉(時任吉林市副市長),時任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高洪宇,時任吉林市城市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商明國,時任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長何冶,時任吉林市水務集團總經理孫大軍,時任吉林市環境監察支隊隊長閆福貴,吉林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處長趙剛(時任吉林省河道管理處處長)等7人政務警告處分;分別對2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九、全省生活垃圾污染問題和環境風險突出問題。省住建廳對全省生活垃圾處理工作重視不夠、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指導不到位。截至2017年8月,全省55個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有30個未達到國家無害化等級評價標準。2016年6月,省住建廳虛報2015年度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由實際的59.54%虛假提高到84.70%,以數字掩蓋問題;全省33處老舊垃圾處理場有20處未按要求完成改造;非正規垃圾堆放點1184個,漂浮垃圾30處;全省有48座城市生活垃圾場滲濾液處理設施不完善,截至2017年4月,尚有36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未完成整改。長春市、吉林市、白山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嚴重污染環境。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時任長春市副市長王學戰(退休,與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案處理)開除黨籍處分,按正科級重新確定退休待遇;給予時任省住建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袁忠凱(退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省政府參事秦福義(時任省住建廳黨組書記、廳長),長白山保護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王庫(時任白山市副市長),時任長春市市容環衛局局長韓志斌(退休),時任白山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郁家林(退休)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分別給予時任省住建廳城建處處長甘茂東,吉林市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高樹祥(時任吉林市龍潭區副區長)等2人政務記過處分;對1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十、松原市生活垃圾隨意處置,污染嚴重問題。2013年4月、2014年3月,因異味擾民嚴重,松原市江南、江北垃圾處理場先後被迫停止運行。2014年3月,松原市政府、松原市市容局違規租用土地作為生活垃圾臨時填埋場,由於防滲處理不到位,導致垃圾滲濾液滲入地下,嚴重污染環境。2017年8月,松原市政府對生活垃圾臨時填埋場的污染問題整改處置不力,造成滲濾液二次污染,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突出。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韓良(時任松原市副市長),松原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曉君(時任松原市市容局黨組書記、局長),松原市人大農業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曲平(時任松原市市容局局長),松原市市容局垃圾無害化處理管理科科長陳曉春(時任松原市垃圾無害化處理有限責任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經理),松原市市容局科員趙春雨(時任松原市垃圾無害化處理有限責任公司經理)等5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民進松原市委副主委、松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李銳(時任民進松原市委副主委、松原市市容局副局長)政務記過處分。

  十一、燃煤鍋爐污染整治不力,冬季排放問題突出。

  1.2014年至2017年,原省質監局未有效執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吉林省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全省質監部門違規註冊審批新增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1570台,截至2018年9月30日,吉林市、白山市、延邊州違規註冊審批新增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尚未整改到位。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給予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繼武(時任省質監局副局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省市場監督管理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郭忠強(時任省質監局副局長),時任吉林市質監局局長遊佔明,時任白山市質監局局長黃春海,敦化市委書記劉岩智(時任延邊州質監局局長)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

  2.原省環保廳推進燃煤鍋爐污染治理和升級改造不力,截至2017年8月,全省尚有737台每小時20蒸噸以上非電燃煤鍋爐未完成除塵改造。全省鍋爐排放指標嚴重超標企業主要集中在長春市、吉林市、松原市,並且上述3個地區污染物抽測不達標、尚未完成20蒸噸以上非電燃煤鍋爐脫硫、除塵升級改造的鍋爐數量較多。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時任吉林市環保局局長于仲秋,時任松原市環保局黨組書記、局長房華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省生態環境廳廳長孫鐵(時任省環保廳副廳長)政務記過處分。

  十二、執行落後産能淘汰政策弄虛作假問題。2012年9月、2015年7月,省工信廳、磐石市政府在明知吉林恒聯精密鑄造科技有限公司不符合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申報條件的情況下,違規通過該公司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初審、復核並報國家工信部,致使該公司通過國家工信部鑄造用生鐵企業認定,該公司落後産能未被淘汰。2012年10月,吉林市工信局、磐石市經濟局違規為該公司改建450立方米高爐生産鋼鐵項目備案。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分別給予時任省工信廳副廳長張毅(退休),時任省工信廳原材料工業處處長申建東(退休)黨內警告處分;分別對4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誡勉談話。

  全省各級領導幹部要以通報的典型案例為鏡鑒,吸取深刻教訓,清醒認識吉林省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壓力,嚴守紀律規矩;要舉一反三,準確把握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要害部位和關鍵環節,忠誠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和職責;要敢於擔當,嚴格監督執法,嚴厲整治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政治責任,堅決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堅決落實生態文明重大部署和生態保護重要任務,堅決打好吉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破壞生態環境違紀違法問題和失職瀆職行為,嚴肅追究有關地方、部門和單位以及有關黨政領導幹部的責任,持續形成警示震懾,為吉林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