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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公安機關立案3697起

2019-05-16 11:15:33  |  來源:長春晚報  |  編輯:田東艷   |  責編:劉徵宇

  原題:打擊各類經濟犯罪 去年全省公安機關立案3697起

2018年吉林省公安機關立案3697起

民警走上街頭髮放宣傳單。海濤 攝

  長春晚報5月16日訊(記者 海濤):5月15日是第10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為了提高社會公眾抵禦經濟犯罪侵害能力,吉林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組織全省公安經偵部門利用抖音等新媒體工具開展了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的系列防範宣傳活動。

  同時,經偵民警還深入商圈街頭,以佈置展板、發放宣傳單、張貼海報等多種形式現場向廣大群眾傳授辨別經濟犯罪方法、講解防範經濟犯罪常識、宣傳打擊經濟犯罪成果。

  據了解,2018年,全省公安經偵部門突出打擊防範經濟犯罪主業,聚焦防控化解重大風險,為維護市場秩序、保障民生權益和促進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全年共立經濟犯罪案件369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2783名。

  打擊金融領域犯罪

  全年立案1445起

  在打擊金融領域犯罪活動中,全省公安經偵部門明確以侵害銀行信貸資金、製作販賣假幣、經營地下錢莊等為懲治重點,嚴厲打擊金融領域各類突出犯罪活動,全年共立案144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008名,涉案金額136.6億元。

  案例一:某高新技術有限公司涉嫌騙取貸款案

  2018年4月9日,延邊州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延邊州某高新技術有限公司涉嫌騙取貸款案,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涉案價值1.2億余元。經查,2017年2月,延邊州某高新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樸某、副總經理蔣某以虛假應收賬款作為質押,偽造印章和往來款憑證,騙取銀行貸款1.2億元人民幣,給銀行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案例二:孫某、沈某等人涉嫌信用卡詐騙案

  2018年4月25日,長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孫某、沈某等人信用卡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人,現場繳獲銀行卡194張、微型攝像頭20個、制卡設備3個、讀卡設備8個、POS機3部,涉案金額400余萬元。經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孫某、沈某等人通過在銀行ATM機加裝測錄設備和微型攝像頭,竊取取款人銀行卡信息,利用網上購買的空白磁卡製作偽卡後實施盜刷。

  案例三:黃某等人涉嫌偽造貨幣案

  2018年3月5日,延邊州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黃某等人偽造貨幣案,搗毀製作假幣窩點2處,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收繳假幣70余萬元。經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黃某等人通過網絡學習製作假幣技術,購買高清彩色印表機、假幣模板、防偽紫光印章及證券紙等製造假幣材料,在出租房內大肆偽造10元、20元、100元面額假人民幣,並通過微信、QQ等方式對外出售,嚴重侵犯了國家貨幣管理制度。

  案例四:王某等人涉嫌保險詐騙案

  2018年2月28日,長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王某等人保險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價值100余萬元。經查,2015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利用其所有的三台車輛,在某財險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投保,隨後以套牌、偽造車架號、更換承保車輛連續出險等方式多次騙取保險金,涉案金額100余萬元。

  案例五:韓某等人涉嫌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7月12日,延邊州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偵破韓某等人非法買賣外匯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扣押銀行卡70張、U盾56個。經查,犯罪嫌疑人韓某夥同崔某等人于2015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間,以牟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在外匯交換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以外,非法經營人民幣與韓幣匯兌業務,涉案往來資金32億余元。

  打擊侵權假冒犯罪

  全年立案621起

  在打擊侵權假冒犯罪活動中,全省公安經偵部門對危害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妨害科技創新等侵權假冒犯罪活動進行全鏈條打擊,全年共立侵權假冒案件62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86名,涉案金額2.3億元。

  案例一: 于某等人涉嫌生産、銷售假藥案

  2018年4月,在打擊假藥犯罪“雲鵲”行動中,吉林市公安局豐滿分局經偵大隊經過縝密偵查,一舉破獲于某等人生産、銷售假藥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5人,搗毀生産、存儲窩點4處,現場繳獲各類假藥342箱,案值2000余萬元。經查,2017年6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于某、王某組織人員設立假藥生産窩點,從廣東、浙江等地購買假藥原料和包裝材料,在租用的廠房內大量生産假冒暢銷品牌藥品,銷往多個省區市。

  案例二:趙某等人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白酒案

  2018年2月,延邊州公安局經偵支隊工作中發現延吉市多家煙酒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多個品牌高檔白酒,經縝密偵查,成功破獲趙某等人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白酒案,搗毀生産、存儲窩點17處,抓獲犯罪嫌疑人25名,查獲假冒註冊商標高檔白酒2000余件、散裝白酒3噸,以及液體灌裝機器和大量假冒註冊商標標識,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經查,2016年以來,犯罪嫌疑人趙某、金某等人組織人員在北京市大興區和長春市興隆山鎮設立假酒生産窩點,從河南、浙江大量購買假冒品牌空酒瓶、瓶蓋、商標標識等,以勾兌的方式灌裝假酒,銷售到多個省區市。

  打擊商貿領域犯罪

  全年立案961起

  在打擊商貿領域犯罪活動中,全省公安經偵部門以我省傳統多發的合同詐騙、非法經營、職務侵佔等犯罪為重點,嚴厲打擊商貿領域犯罪活動,全年共立案96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57名,涉案金額15億余元。

  案例一:方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案

  2018年8月,長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農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成功破獲方某等人非法經營煙絲案,抓獲運輸、制假人員11名,搗毀生産、儲存窩點各1處,當場查獲加工煙絲大型機器設備9套、非法加工袋裝假煙絲兩萬餘袋約一千噸,案值近億元。經查,2017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方某從雲南、黑龍江等省收購大量煙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在農安設立的工廠內加工生産煙絲,為避免周邊群眾發現工廠生産情況,該工廠一般在晚上7點至淩晨2點間生産,並連夜將生産好的煙絲裝入專用的編織袋,轉運到5公里外的倉庫儲存,銷往全國10余個省份的地下假煙加工廠。

  案例二:朱某某、趙某某涉嫌系列合同詐騙案

  根據群眾報案,吉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朱某某、趙某某涉嫌系列合同詐騙犯罪案。經查,2014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趙某某在無履約能力的情況下,謊稱能夠為被害人高息出借資金,通過私刻印章、偽造銀行憑證等方式獲取被害人信任,先後與多人連續簽訂虛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累計騙取資金9000余萬元,全部用於歸還個人借款和揮霍。

  打擊虛開騙稅專項行動

  全年立案156起

  在打擊虛開騙稅專項行動中,全省經偵部門對案件線索及相關涉案人員開展深度研判,延伸偵查觸角,摧毀了一批犯罪網絡,打掉了一批犯罪團夥。全年共立案156起,破案208起,價稅合計62.3億元。

  案例一:某商貿有限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8年12月27日,長春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破獲某商貿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價稅合計2億余元。經查,2018年1月至12月間,犯罪嫌疑人孫某等人使用虛假身份,在我省註冊成立多家商貿有限公司,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以快進快出的方式大量向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涉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2億余元,嚴重侵犯了國家發票管理制度和國家稅收徵收管理秩序。

  案例二:某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2018年5月14日,吉林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偵破某建材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涉案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2.5億元。經查,廣東饒平籍人員謝某夥同我省人員王某、張某等人,自2017年2月至2018年5月間,雇傭閒散人員開立大量空殼公司,向陜西、福建、上海、廣東、北京、河北等6省、市多個城市相關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嚴重侵犯了國家發票管理制度和國家稅收徵收管理秩序。

  打擊非法集資犯罪

  全年立案405起

  同時,在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中,全省公安經偵部門對以“投資理財”“財富管理”“互聯網金融”為名的非法集資犯罪活動進行堅決打擊,成功查處一批大要案件,有力遏制了此類犯罪活動在我省多發蔓延勢頭。全年共立案40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08名,涉案金額73.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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