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報5月28日訊:為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促進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根據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結合新區實際,特製定本政策。本政策適用於工商登記註冊、稅務關係和統計關係均在長春新區的民營企業。
一、培育發展新動能
(一)加快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對符合新區産業規劃佈局,新獲得市級“專精特新”稱號的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獲得國家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給予20萬元資金支持。
(二)加快提升創新服務能力,對新建市級産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産業技術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支持。對新升級為省級和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0萬元資金支持。
(三)大力支持技術改造升級,對企業開展數字化、智慧化、綠色化技術改造,購置安裝關鍵工藝設備投資額500萬元以上,年度産值增速達到10%以上,按照投資額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金支持。
(四)推動新興獨角獸企業發展,對於企業研發設備購置及經認定的研發投入,按20%給予補助,最高補助1億元。對研發投入特別大的優質企業研究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五)鼓勵企業開展標準化認定,對企業主持制定和修訂國際、國家標準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獎勵。參與制定和修訂(排名前三名)國際、國家標準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每戶企業每年獎勵不超過80萬元。
二、扶持企業上臺階
(六)支持中小企業晉檔升級,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直報的工業、零售業和重點服務業企業,並在首個完整統計年度實現同比增長20%的,給予企業20萬元獎勵。
(七)支持骨幹企業做大做強,若上一年度産值(收入)首次突破1億元、5億元、10億元、50億元、100億元,分別給予企業核心管理團隊10萬元、20萬元、3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獎勵。
(八)對入駐新區國家級雙創示範點,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增速30%以上,年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創新型生産企業,給予房租價格50%的補貼,最高補助30元/平方米/月,補貼最高面積不超過2000平方米,最多享受3年。
(九)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對民營企業新引進並簽訂至少3年勞動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連續3年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補貼。
三、破解企業融資難
(十)設立5000萬元貸款風險補償金池,支持銀行開發“雙創貸”、“知識産權質押貸”等專項金融産品。對企業通過創新型業務平臺獲得的貸款,按照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50%給予貼息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一)支持生産型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按照實際發生租賃費用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二)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進行債券融資,對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中期票據、區域集優票據等方式直接融資的非上市企業,每戶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發行費用補貼。
(十三)支持中小企業上市融資,對於在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及境外上市或通過收購新區外上市公司實現重組上市的,給予200萬元補助。對於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實現掛牌或通過收購新區外掛牌公司實現重組掛牌的,給予80萬元補助。
本政策自發佈之日起30日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