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6月13日訊(記者 陳思秀):為了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全市建設施工領域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近日,長春市發佈《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治理建設施工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中明確了人社、住建、公安等10余部門的監管責任。人社部門要及時受理農民工關於欠薪問題的投訴舉報,做好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日常巡查檢查,做好監察執法和案件移交移送工作,牽頭建立“長春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監管平臺”,加強基層工作力量。
城鄉建設、交通、水務部門負責全面規範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牽頭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推行工作,牽頭處理因拖欠工程款、計量計價或結算爭議等源頭性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在建築市政、交通運輸、水務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查實存在轉包、出借資質以及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的企業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負責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進行資質審查和日常監管,對因房地産企業拖欠工程款、未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資而引發的欠薪問題,由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門牽頭處理,並按相關規定對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移交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涉嫌違法、違規問題,及時查實並作出嚴肅處理。應用“長春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監管平臺”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進行管理,督促企業按農民工工資分賬制要求按月將工資款存入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發現問題及時預警,及時推送給相關部門進行聯合查處,並將不誠信企業記入不良信用記錄,進行懲戒。
公安部門負責及時接收人社部門移送的案件,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不予查處,導致群體性討薪事件且後果嚴重的,按相關規定對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於人社部門正在查辦的案件,根據人社部門提出的需求,提前介入,積極協同辦案、協助調查,協助人社部門查找固定證據。負責依法查處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對涉嫌惡意欠薪責任人逃匿導致人社部門推進困難的,公安部門應及時按人社部門需求提前介入。
檢察機關及時接收公安部門移交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立案監督、批捕、起訴等檢察工作,及時提起公訴。
各級法院要及時受理公安機關通過檢察機關移送的惡意欠薪和惡意討薪案件,以及相關部門移送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執行案件,並及時辦結。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加強建設項目尤其是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保障項目資金充足;財政部門應用“長春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監管平臺”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信訪部門負責做好農民工接待和案件整理工作;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嚴格履行建築市場準入審批程式。
長春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本實施意見相關規定。對工作推進不力,引發農民工因欠薪問題越級上訪、群體性討薪事件等後果的,由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視情節予以限期辦理、發出警示函、通報批評等;情節嚴重的,提請長春市委、市政府進行問責,實行責任倒查,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處理。對履責不到位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地區或部門,按規定在年度績效考核中予以相應扣分,對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實行一票否決,納入政府考核評價體系,同時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