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吉林報道(姜彥艷):為加強藥品經營企業執業藥師管理,規範執業藥師行為,6月13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執業藥師“挂證”行為專項檢查行動。
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藥店進行檢查 攝影 付楊
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多家零售單位藥店及連鎖店內執業藥師“挂證”行為、執業藥師註冊及在職在崗等方面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
自2019年3月份起,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 “挂證”行為專項整治。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大力度規範執業藥師行為,要求執業藥師必須佩帶標明其姓名、技術職稱、崗位等內容的工號牌;執業藥師不在崗時,必須將“執業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標牌放置在顯要位置。
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科科長具海男錶示,截至6月13日,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檢查藥品零售企業118家,立案3件,結案3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17份。下一步,延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駐店執業藥師在崗履職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範藥品零售企業處方審核和藥學服務行為,消除用藥隱患,確保群眾安全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