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晚報6月17日訊(記者 何少梅):近年來,隨著網絡的不斷普及,網上購物支撐條件的日益改善,消費者的消費觀念出現新變化,體現在越來越多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行為都在虛擬的網絡上。然而在這個過程中,也有諸多問題出現,例如商品假冒偽劣多發、網絡詐騙、售後服務缺失等等,虛擬的網絡上存在問題也著實使消費者費心費力來維權。 14日,長春市消費者協會發佈2019年網上“6·18”安全消費警示。
據了解,長春市消費者協會近半年共受理網絡購物引發消費糾紛151件,涉及到日用商品、收藏品、保健品、藥品、汽車等。投訴問題有五大特點:一是所購商品宣傳信息與實際不符;二是商家隱瞞商品真實信息;三是名品牌“替代品”;四是承諾不兌現,商品售後服務缺失;五是職業打假人對商品宣傳用語不規範投訴等。
案例1 兩千余元買的腰帶僅用一個月就壞了 消費者今年1月份在淘寶網花2300余元購買一條潮牌真皮腰帶,但用了僅一個月,腰帶的金屬卡頭出現斷裂,要求賣家退換時卻説是購買者人為造成而遭到拒絕。長春市消協工作人員受理該投訴後,發現消費者所購腰帶卡頭雖美觀,但存在著暇疵,該投訴經長春市消協工作人員協調後成功退貸。
案例2 網購“收藏品 ”沒增值 商家失聯 近日,一位榆樹市消費者通過電視購物方式購買了錢幣等“收藏品”,但過了一段時間以後,消費者發現賣方所宣傳“收藏品”會翻倍增值與事實不符,便聯繫賣家要求退貨,可賣家處於失聯狀態。在投訴至榆樹市消協後,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消費者主張權益得到實現。
“6·18”網購高峰即將來臨,長春市消協根據以往發生的投訴問題,發佈安全網購消費警示,建議消費者在網購時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一、注意了解平臺的真實性。由於網絡平臺的差次不齊,甚至還有虛假等釣魚平臺充斥其中,消費者應注意選擇正規的、知名的網站和網上商店,對一些不熟悉的網店注意通過在市場監管部門和ICP官網查看公司和網站是否備案,避免掉入虛假等釣魚平臺。 二、注意了解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所有信息並貨比三家。消費者應注意了解網絡服務經營者和商家的信用度、商品的品質保障及以服務為主第三方交易平臺及商品售後服務情況。在關注平時銷售價格同時與現促銷價格進行對比,倡導安全有品質消費。 三、注意不要輕信産品宣傳冊一樣的照片。利用製作精美的圖片來障人耳目是網絡購物中最為常見的招數,還有的賣家是將商品圖片進行美顏,消費者在購買的時候需擦亮雙眼。 四、注意隱藏不公平的買賣條款。在消費者投訴中,經常會因一些網站和實體店面在買賣合同和商品信息介紹的時候設置了格式化的霸王條款,使消費者買貨容易退貨難,如,網上售出的商品不執行七天無理由退換貨、由於是促銷商品不承擔"三包"責任等等。當消費者購買了品質不好的産品,想換貨或者維修時,就無計可施了。特別是購買電器、傢具等大額消費品要注意了解是否在當地有聯保,避免難“三包”問題發生。所以在買賣之前消費者一定要注意看清隱藏條款,確認商品是否屬於“七天無理由退貨”和有“三包”的範圍,分清權責,謹慎下單需預付資金的商品或服務,以免選購後使利益受損維權難。 五、注意留存交易證據。網絡購物商家大都不給消費憑證,消費者應注意通過電子截圖、電子攝錄、紙質列印等方式及時保存好各類網絡交易證據,包括聊天記錄、購物記錄、購物頁面截屏、購物票據憑證。如果産生網絡消費糾紛,消費者可向賣家所在的網絡交易平臺投訴,如對交易平臺服務有疑惑的可及時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