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日報6月27日訊 (記者張鑫多 通訊員何申):日前,長春高新區人民檢察院收到國家稅務總局長春高新區稅務局對檢察建議的回復,稱對7家企業和個人違法佔地漏徵的156萬元耕地佔用稅和滯納金已成功追回,使國有資産得到了有效保護。
長春高新區人民檢察院在行政公益訴訟履職中發現,2016年~2018年,7家企業和個人在未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擅自佔用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且未向稅務部門繳納耕地佔用稅,致使國家稅款流失。為切實保護國有資産,檢察機關積極介入,向稅務部門下發了公益訴訟訴前檢察建議書,建議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查清7家企業和個人的違法事實,積極履行稅務徵收行政管理職責,按照法律規定限期繳納耕地佔用稅及滯納金,挽回國家經濟損失。長春高新區稅務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工作小組,高頻次約談相關當事人,廣泛進行政策宣講,迅速組織稅款入庫。截至目前,7家欠繳稅款的企業和個人已將納稅款及滯納金156萬元繳納入庫。
“訴前檢察建議幫助我們有效維護了稅法剛性、有力地保障了國有資産不受損失。”長春高新區稅務局財産和行為稅科科長牟濤表示,稅務部門將建立健全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徵管措施,進一步加強數據比對工作,全力保障國家稅款依法足額入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