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報7月8日訊(記者王丹 實習生陳佳雯):記者從吉林省醫保局獲悉,吉林省農村貧困人口25種專項救治大病實行按病種付費。按照“超支自付”的原則,定額範圍內醫藥費用由個人和統籌基金按比例分擔,實際醫療總費用超過定額付費標準的,超支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自行承擔。
專項救治主要針對扶貧部門“全國健康扶貧動態管理系統”內及民政部門提供的農村低保、特困人員中符合大病專項救治條件的對象。
專項救治病種包括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宮頸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塵肺、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貧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藥結核病、腦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艾滋病機會感染。
醫保支付標準為普通疾病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個人承擔25%、統籌基金承擔75%,市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個人承擔40%、統籌基金承擔60%,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個人承擔45%、統籌基金承擔55%;重大疾病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個人承擔20%、統籌基金承擔80%,市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個人承擔35%、統籌基金承擔65%,省級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的個人承擔35%、統籌基金承擔65%。
兒童“兩病”定額付費標準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兒童血液系統2個病種臨床路徑的通知》《關於印發兒童先天性心臟病4個病種臨床路徑的通知》的參考費用標準執行。婦女乳腺癌、宮頸癌在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單病種費用支付比例為個人承擔30%、統籌基金承擔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