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日報7月24日訊(記者周源):23日,長春市人大常委會舉行《長春市城市供水條例》立法聽證會,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建議。
《長春市城市供水條例》自2005年實施以來,為城市供水品質的提高和供水保障能力的提升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有效促進了城市供水工作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相關政策的調整變化,這部《條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我市新一輪發展建設的需要。因此,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對這部《條例》進行修訂,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今年6月27日對《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為了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把《條例》進一步修訂好,根據《長春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聽證辦法》的規定,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此次立法聽證會。
聽證會上,8位陳述人圍繞如何加強監管二次供水水質、如何減少因施工損壞供水設施造成停水、用水戶違法盜水如何賠償、物業服務企業因業主未交納物業費而給業主停水以及政府如何保障無産權單位的二次供水設施維護管理等問題提出了建議。
長春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對大家的意見進行歸納整理,認真研究,在進一步修改條例修訂草案時,把大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吸收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