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8月19日訊(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曹逸群):為進一步規範市民養犬行為,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安全,維護市容環境和社會公共秩序,根據《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長春市公安局決定8月10日至10月末在全市範圍內部署開展整治非法養犬專項行動。
據統計,隨著人民生活水準不斷提高,長春市犬只數量呈快速增長態勢,涉犬警情呈上升趨勢。今年1-7月,長春市公安局共接處市民涉犬警情和舉報投訴1810余件,較去年同比增長8.5%,主要集中在養犬人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犬只叫聲擾民、溜犬不束犬鏈驚擾他人等方面,特別是大型犬、烈性犬驚擾行人、鄰裡以及個別犬只因養犬人管理不善咬傷市民等方面的舉報投訴佔很大比重達778件,佔各類涉犬警情和舉報投訴總數的43.2%,較去年同比增長10.9%。社會各界群眾呼籲:非法養犬等突出問題亟待解決。
根據《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長春市公安局決定8月10日至10月末在全市範圍內部署開展整治非法養犬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中,長春市公安局機動治安支隊、各城區公安分局以及各縣(市)公安分局的機動治安大隊和戶籍派出所將統一行動,重點整治以下突出問題:1、在管理區內違規飼養大型犬和烈性犬;2、養犬人遛犬不束犬鏈、不避讓行人、犬傷人、犬叫聲擾民。3、對於群眾的各類涉犬舉報、投訴,公安機關將按照《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對違規養犬行為進行處罰。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對於飼養的大型犬和烈性犬必須自行帶離管理區,否則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按照《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沒收其犬;對飼養的小型觀賞犬及時免疫後,持《免疫證》到公安機關辦理《養犬證》。
公安機關倡議:養犬是公民權利,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犬類管理工作是一項涉及民生的非常重要的工作,公安機關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更需要廣大市民的配合,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創造一個環境整潔,幸福和諧的城市。